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部分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和部委管理国家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委管理国家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会议指出,制定和完善职责、机构和编制的“三定”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中心环节,对于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三定”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取消、下放或移交了一些不该管的事项,加强了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二是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能分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的职责交叉问题;对确需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三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赋予部门职能的同时,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为推行行政问责制、加强责任追究提供必要的依据。四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会议强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是,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在改善宏观调控、强化公共服务等方面还有大量繁重的工作,国际国内形势出现不少新的复杂因素,政府工作面临不少新的严峻挑战,需要我们全面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各部门要尽快按照新的“三定”规定运转起来,提高国务院工作整体效能,确保全面完成各方面任务,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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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二)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三)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国务院常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国务院工作规则》
国务院常务会议
(200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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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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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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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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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部署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节能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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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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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地震灾区恢复生产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两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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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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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当前农业生产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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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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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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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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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和经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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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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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卫生部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审议并原则通过《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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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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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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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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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并原则通过《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草案)》和两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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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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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经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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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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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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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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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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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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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扶持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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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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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国务院开始全面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