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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办组发〔2008〕34号
关于做好节能宣传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组、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各社团: 2008年是我国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为切实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联合发文,对做好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结合我办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保持良好生态、造福人类的民心工程,我们一定要动员和教育全体同志,不断增强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坚持以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按照14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提出的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 二、突出工作重点。做好节能宣传工作,应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为主线,突出三个重点:即绿色奥运、节能灯推广和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在此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节能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实用技术,推荐表彰在节能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及时查处和纠正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适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传达学习14部委《关于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附后),并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9月10日前,请各单位将开展节能宣传工作的情况报办行政人事组。 专此通知。
附: 《关于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08]1223号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组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供稿:扶贫办行政人事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