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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贫困户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加快贫困农民增收减贫步伐, 2008年完成全省转移农村贫困户劳动力15万人的目标,省扶贫办采取六项措施强力推进。一是深入动员宣传保证转移。面向贫困农民进行宣传引导,把宣传发动的重点直接指向参加转移培训意愿不强的贫困农民,消除“出劳务怕赚不到钱”顾虑,解答“人身权益无保障”的忧虑,坚定他们外出就业的决心与信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推动转移。加大品牌培训的投入,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培训专业的补贴标准,开展订单集中培训和定向培训。三是结合“阳光工程”抓好转移。充分发挥“阳光工程”的作用,组织好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培训。使“阳光工程”成为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渠道。四是建立平台服务转移。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劳务需求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务需求信息资源储备。建立与劳务中介机构、劳务协会、劳务经纪人的广泛联系和合作,利用亲戚带亲戚、朋友带朋友、乡亲带乡亲的方式,发挥先行打工者的作用,组织劳务输出。五是组织对接促进转移。组织培训基地和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各类商贸展洽会、劳务输出推介会、对接会和各类招聘活动,开展多种方式与用工单位联系、沟通和对接,有针对性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订单;动员其他社会办学力量和用工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转移。六是完善就业服务稳定转移。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共同组织好转移输出的服务工作。积极探索依托中介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维护外出务工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