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 控制面板|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评述 >> 贫困户为何不愿“脱”贫?
贫困户为何不愿“脱”贫?

发布人:胡驰     来源:无锡日报     发表时间:2008-04-02     浏览次数:    字号:    

      不久前,锡山区锡北镇举办了一场专门帮助贫困户就业的招聘会。意料之外的是,问津者竟然寥寥无几。不少人以多种理由拒绝“脱”贫,让主办者颇感困惑。
  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始终是各级政府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许多贫困户在政府帮助下,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改变了贫困面貌,过上了幸福生活。但也有一些贫困户虽有“脱”贫能力,却甘愿安于现状。据锡山区有关部门调查,在该区3843户低保对象中,除少数重度残疾、身患重症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尚有一部分是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实现脱贫致富的。但他们迟迟不愿甩掉贫困的“包袱”。
  目前,锡山区纳入低保对象的“底线”,人均月收入农村为260元以下、市镇为350元以下。这些贫困户,一般每年可享受1200元―5000元的政府救济款,特别困难的还可获得其它“特殊补助”。据分析,贫困户不愿脱贫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有些贫困户就业后收入仍然偏低。安镇镇某村去年为帮助贫困户实现“家门口就业”,为他们创造了河道保洁、树木养护等合适的岗位,有的还不需每日出工,每月可获取300元―500元报酬。但这些低保户嫌“村办工资”太低,与政府发放的救济款相差无几,因此不愿参加就业。其次是对贫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缺乏公开透明,致使有些贫困户早已达到脱贫标准,但继续挂着低保户之名,坐享政府给予的“额外收入”。再次是少数贫困户已长期养成不劳而获的习惯,虽有劳动能力却不愿好好劳动,多年依赖政府发放的救济款度日,认为这是“社会福利”。
  有关人士指出,贫困户不愿“脱”贫,并非无药可医,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审核机制,并对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实现“动态跟踪”。既要使生产生活确实困难的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又要使不愿“脱”贫者无空子可钻。自今年年初起,锡山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了低保对象公示制度,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透明。该区鹅湖镇对拟纳入低保的家庭,除由村委(社居委)审批外,还需上墙公示,并每年组织村民(居民)代表召开会议,对拟纳入或继续纳入低保对象家庭成员的生产能力、收入情况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否决。今年以来,当地已有5户相关家庭被及时“断奶”。(东流)
 

责任编辑:张建国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国务院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下一篇: 湖北省政府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场会
  • □ 最新文章
    普通文章  党的期望,农民的期盼 04-02
    普通文章  贫困户为何不愿“脱”贫? 04-02
    普通文章  中国社保取经:印度保障... 03-31
    普通文章  世界银行:油价粮价上涨... 03-12
    普通文章  农业军工迎来新发展机会 03-11
    普通文章  农业界委员反思雪灾防御... 03-11
    普通文章  华而诚:中国发展和扶贫... 03-06
    普通文章  个税调节中国贫富差距 02-28
    普通文章  中国NGO小额信贷如何冲... 02-25
    普通文章  贫富差距的一些国际比较 02-21
    □ 推荐文章
    精华文章  资金缺乏是困扰新农村建... 10-20
    精华文章  从广种薄收到少种多收—... 09-05
    精华文章  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指出... 04-03
    精华文章  我国扶贫工作转入解决温... 03-29
    精华文章  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在南... 03-29
    精华文章  农村贫困人口减至6432万 03-29
    精华文章  中国-东盟防治禽流感特... 03-02
    □ 热点文章
    精华文章  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指出... 04-03
    精华文章  我国扶贫工作转入解决温... 03-29
    精华文章  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在南... 03-29
    精华文章  资金缺乏是困扰新农村建... 10-20
    精华文章  农村贫困人口减至6432万 03-29
    普通文章  从农村贫困户结构看扶贫... 12-01
    普通文章  重在求真务实——关于建... 11-02
    普通文章  扶贫要创新思路 04-11
    普通文章   浅谈“新农村建设”的... 01-16
    精华文章  中国-东盟防治禽流感特... 03-02

    版权所有 © 2004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026
    本网站翻译服务由交大铭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Emailwebmaster@cpad.gov.cn 京ICP备050046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