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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2008年3月1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形势,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 1、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重大意义。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务之急是抓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根本之策是大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关键之举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2008〕1号文件,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主题,抓住了“三农”问题的薄弱环节,切中了农业农村发展的要害,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又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举措。农业基础建设,包括深化农业基础地位认识、保障农产品基本供给、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基本支撑、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中央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三农”工作的各个方面。 2、正确分析我省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的形势。2007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战略部署,把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新高,达到1170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74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1.6%;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前两年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新阶段扶贫开发取得新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生产要素外流加剧,城乡差距继续拉大,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任务艰巨;农民持续增收的渠道不多,人均纯收入水平低,缩小与全国收入差距的任务艰巨;农业比较效益低下,资源环境和市场约束增大,保障农产品供求平衡的任务艰巨;贫困人口比重大,自我发展能力弱,做好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艰巨;今年遭遇了罕见雪凝灾害,农业生产损失惨重,大灾之年夺丰收的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科学谋划今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着力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积极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改变农村面貌。2008年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农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5%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150万吨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以上,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0万人。 二、加强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4、加快农村交通设施建设。今年建成通乡油路2000公里以上,新增88个乡(镇)通沥青或水泥路,通村公路1.33万公里,新增1000个建制村通公路,到2010年,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或水泥路、村村通公路,提高乡村公路等级和通达深度。建设农村乡镇客运站130个,改造农村公路渡口码头以及渡改桥项目230个,改造危桥20座。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力度,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有路必养。完善扶持农村客运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农村客运,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 5、大力加强水利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2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围绕2009年实现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0.5亩的目标,以实施“烟水配套”工程为重点,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9万亩。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实施150座小(2)型以上病险水库治理工程,五年内基本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兴建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建成“三小”工程10万口。力争开工建设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实施一批“滋黔”工程项目。继续搞好国家补助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和节水示范县建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快建立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推进防汛抗旱工作。加大地下水资源的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力度,科学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加强水资源费和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费征收工作,拓宽水利建设资金筹资渠道。采取奖励、补助等形式,调动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提高服务能力。 6、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林地。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完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落实将上年度土地出让金的20%以上用于基本农田建设的政策。加强土地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完成土地整治和治理85万亩。在退耕还林重点地区建成基本口粮田5万亩。加大中低产田土改造力度,加快沃土工程实施步伐,继续实施洼地排涝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鼓励农民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农家肥,提高耕地质量。 7、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树立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理念,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落实开发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完成营造林26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0平方公里。抓好中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退耕还林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加强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55个县的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做好石漠化地区的森林植被恢复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区和重要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建设与修复,加快建立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密切矿群关系,营造和谐矿区。扎实做好土壤污染普查,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发展循环农业。支持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探索建立黔东南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8、积极推进农村能源建设。支持沼气池及配套建设,新建户用沼气池20万口,以沼气池建设带动改圈、改厕、改厨工作。支持养殖场和人口密集村寨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探索“贷款建、养畜还、协会管”的路子,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电力建设,解决2.2万户以上无电户的用电问题,新安装农村“一户一表”14万户以上,实行城乡同网同价,提高供电质量。加快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步伐,扩大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新增农村小水电装机31万千瓦。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在产煤区合理规划建设生活用煤煤井,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用煤问题。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源等新型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多渠道解决农村能源问题。 9、扎实开展村寨规划和整治工作。结合资源特点和文化条件,扎实做好村寨规划整治。采取旧村整治、新村建设、移民搬迁等多种办法,引导和帮助农民整治村寨环境卫生,完善村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绿化美化村寨环境,维修改造住房圈舍等,形成一批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配套、功能基本齐全、环境较为整洁、村貌总体美化、社会治安良好、民族特色浓郁、展现田园风光、融合现代文明的新村寨。2008年,省级继续完善103个省级“百村试点”村的村寨整治工作,另选择一定数量的村寨开展集中整治。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把村寨整治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每年在每个乡镇选定1个以上村寨进行集中整治,使农村面貌有一个新的变化。 10、认真抓好“农村减灾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危房鉴定标准做好农村因雪凝灾害、地质灾害造成倒塌、损坏房屋和农村茅草房、土坯房以及危房的统计、核实工作,做好“农村减灾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体规划,积极发动群众,整合各种资源,加强因灾损毁房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今年6月底前,完成因雪凝灾害造成的倒塌房屋重建和损坏房屋维修工作。 三、抓好粮食和“菜篮子”产品生产,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 11、狠抓粮食生产。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发展农业经济的基础,在开发冬季农业、稳定种植面积,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单产水平,优化品种结构、改善种粮效益上下功夫,将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50万亩左右,其中,力争杂交水稻、杂交玉米、脱毒薯类种植面积各达到1000万亩,保证农村粮食基本自给。加强“两杂”、超级稻、脱毒薯类等良种良法推广,加大力度实施粮食增产工程和超高产示范工程等重点项目,抓好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防控,增强灾害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加大对产粮大县、种粮大户的扶持和奖励力度,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2、高度重视“菜篮子”产品生产。认真落实国家扶持生猪、油料、奶牛等重要“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和稳定市场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生猪、牛羊、油料、蔬菜、禽、蛋、奶、水产品生产稳定发展,切实保障农产品供求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完善原料奶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液态奶标识制度。加快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重点发展大水面生态养殖、冷水鱼养殖和特色渔业。 13、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发展生态农业的根本,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项目,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和检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标识和可追溯制度,对农产品生产质量进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力度,及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保护,强化农(兽)药、饲料、化肥、地膜等农业投入品监管,继续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推行科学用肥、用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深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培育名牌农产品。 14、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等重要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完善吞吐调节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商业性储备,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总体平稳。建立完善粮食、猪肉、禽蛋、蔬菜、食用油等重要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确保重要农产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市场价格不大涨不大落,统筹兼顾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 四、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5、做大做强生态畜牧养殖业。加大生猪生产力度,提高生猪出栏率和商品率。抓住种草、养畜、防疫等关键环节,新增人工草地80万亩,着力发展牛、羊草地养殖,进一步提高牛羊肉比重。积极发展家禽、水产和特种养殖。抓好规范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和无公害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适度规模养殖,加快形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畜产品生产基地,确保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比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35%以上。 16、做大做强茶叶产业。推行标准化种植,发展高产优质茶园,加强茶叶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茶叶专业基地县。今年改造提高老茶园面积10万亩,新增无性系茶园30万亩以上。大力发展高品质绿茶,开发高中低价位绿茶系列产品,提高茶叶下树率和综合利用率,增加茶叶产值和效益。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培育一批知名品牌。 17、做大做强中药材产业。围绕将中药产业培育成后续支柱产业的目标,依托我省中药材资源优势和民族医药特色,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贵州)基地”的载体作用,优先发展原材料基地、民族制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培育一批中草药专业生产基地县,突出重点和特色,形成产业集群,培育优质名牌,提高中药现代化产业规模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今年新发展中药材基地20万亩。 18、做大做强蔬菜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立蔬菜产业的主业地位,坚持外向型发展,完善区域布局,强化基地和产业带建设。以夏秋、冬春反季节蔬菜和特色辣椒为重点,大力发展国内外市场需求量大的主导产品,加快特产蔬菜、食用菌和野生蔬菜的规模化和区域化开发,稳妥推进高档、珍稀蔬菜发展。加快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技术的引进、研究和应用,加强选育种工作,提升采后处理技术,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和生产经营效益。今年种植面积达到1000万亩。 19、做大做强马铃薯产业。加强种薯供应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脱毒种薯和配套技术推广,实施脱毒马铃薯良种扩繁推广高产示范项目,推进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扩大优质专用商品薯基地规模,提高商品率。大力发展加工转化,搞活产品流通,健全产业体系,提升产业整体实力。 20、做大做强经果林、花卉等产业。坚持走兴林和富民相结合的路子,根据市场需求,综合考虑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大力发展桃、李、梨、杏、苹果、柑桔、枇杷、葡萄、板栗、核桃、猕猴桃、火龙果、笋用竹、优质脐橙等经济林果。今年新发展经果林50万亩。因地制宜发展油茶种植和茶油加工。以贵阳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积极发展花卉产业。巩固烤烟、油菜等传统产业。 21、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通过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改制上市、发行债券。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加大涉农合同监管力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具有贵州原产地、生态特色的品牌产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升产品和企业竞争力。积极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强化社会责任,与农民结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22、提高乡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产品更新换代和企业技术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节能降耗监测管理,推动乡镇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支持乡镇企业大力发展以粮、油、茶、椒、药、薯、肉、果、蔬为主的绿色农产品加工业。以体制创新为动力,逐步培育一批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黔”系列品牌。促进乡镇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适应市场需求。改革影响城镇化发展的财税、土地、户籍等制度,加强小城镇道路、农贸市场、供水、供电、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功能,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推进乡镇企业产品规模化、产业聚集化、加工园区化,推进城镇化进程,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23、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组织引导和培训,扩大输出规模,优化输出结构,提高劳务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强对用工单位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监督,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稳定提高。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督促企业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加快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办法,扩大工伤、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将煤矿、非煤矿山及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提供适应农民工需求的低租金房屋,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输入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输出地要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寄宿、监护条件。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带资金、技术、项目回乡创业,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24、加快发展以乡村旅游为重点的农村服务业。依托大中城市、交通干线、风景名胜区和民族文化村镇村寨,重点培育以民族民间文化体验、农业观光、避暑休闲等为特色的乡村旅游,着力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精品景区(点),把以民族文化为特色的乡村旅游塑造为国际旅游品牌。加强乡村旅游设施建设,改善接待条件,增强接待能力。实施标准化经营服务试点示范,加快“农家乐”升级改造,高起点推进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依托乡村旅游发展,培育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加工业,发展运输、通讯、购物等农村服务业。 五、加强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基本支撑 25、强化农业科技研究及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围绕生态畜牧、烤烟、茶叶、中药材、蔬菜、林果、花卉等产业和“两杂”良种、脱毒薯类、“双低”油菜等品种,组织开展品种选育、优质无公害生产、标准化建设、病虫害和疫病防治、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应用研究和技术攻关。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立完善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健全机构,强化队伍,确保必要经费,通过3到5年的建设,力争使基层公益农技推广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形成多元化的农技推广网络。支持基层农技机构从事农资营销等经营活动,鼓励基层农技人员为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和示范基地等提供技术服务,参与经营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充分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职能和作用。 26、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快构建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全面推行重大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建立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出县境检疫、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疫情监测,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抓紧落实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稳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扩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范围。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基础工作,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把村级防疫员报酬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继续实施植保工程,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植物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着力建立专业化防治队伍,大力推行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确保农产品安全。 27、完善农村市场体系。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加快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大力兴建农家店及村级综合服务站。加大农产品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特别是产地批发市场的建设力度,完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鼓励商贸、邮政、医药、文化、信息等企业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快发展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培育一批涉农商贸企业集团。优化市场结构和布局,加快发展农产品收储运、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配送、连锁经营服务。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省内外车辆无差别减免通行费政策。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28、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求实效、重服务、广覆盖、多模式的要求,整合好贵州农经网、贵州农业信息网、贵州新农村网,实施好“新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试点工程”,利用好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无线覆盖工程建设步伐,继续推进自然村通电话工程,推广资费优惠的农业公益性服务电话,扩大农村地区信息网络的覆盖面,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和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29、推进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机耕道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机作业条件。推进水稻机插秧工作,推广马铃薯、烤烟、畜牧机械化生产,玉米机收,开展茶叶、油菜、林果蔬等机械化示范试点,扩大小麦机播机收规模,加快推进适宜贵州山地特点的农业机械化。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服务合作社、农机协会、农机维修网络,建立和完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组织好关键农时的机械化生产,保证农机用油供应,探索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新模式,着力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完善农业机械化税费优惠政策,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继续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抓好保护性耕作项目的试点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和节能减排工作。 30、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农村人力资源普查,整合培训资源,组织实施好农民培训的各项工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种养能手、科技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适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农村的双重要求。开展创业就业培训,以创业带就业,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农。加快构建县域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高等学校农林水类专业就读的学生给予倾斜的政策,对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毕业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在农村的覆盖面,逐步推广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六、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1、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在对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遍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全部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中央和省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各县(市、区、特区)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比例不低于50%,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费补助标准。抓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标准化学校建设,确保完成300所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启动实施“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万名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计划”,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全面落实中职学校农村学生资助政策,为具有全日制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发放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用于生活费开支。建立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机制。 32、增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每个农民的参合标准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80元,农民缴费20元,实现参合率90%以上。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成100所乡镇卫生院、10所县医院项目建设。继续为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实施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加强农村卫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利。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药品监管,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农村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优先在农村落实扩大免费预防接种范围的政策。 33、继续稳定和降低农村生育水平。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新农村新农家新农民”活动,整合农村公共资源,全面加强农村人口计生工作。完善农村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全面建立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深化计生与扶贫相结合的“三结合”帮扶工作,加快建立对农村自愿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的奖励保障制度,帮助农村计生群众家庭优先解决生产致富、子女教育、养老保障等实际问题。加强“三基本”建设和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基层计生管理服务水平。 34、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动态管理,完善分类施保,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地方各级财政要按比例足额落实并逐步增加农村低保补助资金,适时稳步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力实施“霞光计划”,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集中供养率年增长3%以上。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加快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步伐。 35、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总结推广“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经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点、“农民文化家园”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多彩贵州”、“文化进社区”、“三下乡”、“优秀剧节目进乡村”等活动,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和农民书屋工程,大力创作和生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着力丰富偏远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广泛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 七、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36、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按照中央要求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村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认真搞好国务院扶贫办在我省进行的“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和“以石漠化治理与草地生态畜牧业相结合为载体的特殊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试点以及“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积极整合扶贫资源和支农资金配套投入,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育优势产业为突破口,着力解决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石漠化地区、高寒山区、地方病高发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水库移民区等特殊地区的贫困问题。 37、切实抓好扶贫开发三项重点工作。抓好16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优先将革命老区贫困村和人口较少民族所在村纳入整村推进扶贫范围,除省专项安排每个村财政扶贫资金25万元外,还专项安排0.8亿元围绕整村推进建设小水池(窖)4万口,到县的扶贫资金要依据各类专项规划主要投入整村推进,社会帮扶、小额扶贫到户贷款、财政扶贫贴息等资金也要重点围绕整村推进进行安排。省级财政安排2.4亿元产业化扶贫资金,继续扶持20个草地生态畜牧业示范县,新增13个草地生态畜牧业示范县,在其余50个县的各1个乡(镇)实施优势产业扶贫。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完成培训10万人、转移8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万人。 38、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动员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贫困问题、支持扶贫事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各类资源向贫困地区汇聚。加强与4个对口帮扶城市和定点帮扶我省的中直单位的联系,加强经贸协作、产业发展、劳务输出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拓宽帮扶领域。积极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做好“部省协作扶贫”试点工作。启动“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实施“村企攻坚扶贫工程”。坚持领导干部扶贫联系点制度,扎实开展省市县三级党建扶贫工作,建立健全党建扶贫工作质量评估体系。深入开展“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百企兴百村”等活动,发动单位、企业和个人与贫困群众进行结对帮扶。 八、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39、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引导要素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国民收入分配切实向“三农”倾斜,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2008年,省财政支农投入预算19.71亿元,比2007年年初预算增加4.97亿元,增长33.7%。坚持做到县级以上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支农投入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从2008年起,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强的基本建设项目,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减少或取消县及县以下配套。做好2个中央级和9个省级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按照“既积极又稳妥,既整合又管理”的原则,继续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探索支农资金整合的机制性体制性措施。进一步推进项目审批权下放工作和省级农口部门预算专项归并整合工作,切实加强对整合支农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40、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继续执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农机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能繁母猪补贴标准。完善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一折(卡)通”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民补贴网建设,促进农民补贴安全、规范、快捷发放。 41、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确保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要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保持对农村信贷投入的稳定增长,确保今年的支农信贷投入达到60亿元以上。农业银行涉农信贷投入占全年信贷投入的比例达到30%以上,农业发展银行支农贷款规模新增45亿元以上,国家开发银行要继续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和范围。对因支持“三农”而产生资金缺口的,人民银行要及时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确保支农资金供给。引导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以办理大额存款协议的方式,将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进一步增强支农功能。认真总结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生猪、奶牛等政策性保险制度,开展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的政策性保险试点,逐步形成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 九、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42、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基本政策。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的法律规定。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健全完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征地纠纷调处裁决机制。对未履行征地报批程序、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保障不落实的,坚决不予报批,对违法违规占地批地的,坚决依法查处。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提供非农建设用地。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试点,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范围之内。依法规范农民宅基地整理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43、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着力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增强基层财政实力,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支持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政府奖补制度试点。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抓好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试点工作,主要通过增加投入,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同时建立起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长效机制。对以免征农业税或“抬粮”等作为调节手段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因取消农业四税而形成的债务,县级以上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予以化解。对经营性债务,应按照市场原则协商解决。按照“省委领导、县为主体、部门配合、探索创新”的要求,加强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深化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改革,明确建设主体和受益者的管护责任。深化粮食流通体制和供销社体制改革。 44、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总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承包人可依法处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商品林。积极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公益林补偿、林权抵押、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深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落实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将商品林、公益林界定到山头地块、村组、农户,完善有关法律手续。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45、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积极推进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各类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引导邮政储蓄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改革,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合理优化乡村网点布局,不断增强服务“三农”的功能。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推行“市场+经营户”、“公司+经营户+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和“订单农业贷款”等多种形式的信贷扶持方式。推广应收账款质押、林权抵押、其他动产质押等贷款方式,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树立信用观念,培育农村信用文化,促进信贷资金良性循环。 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46、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领会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深化对“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置等方面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用新的思路、新的招数、新的办法抓好“三农”工作。各级党委要有分管“三农”工作的负责同志,县乡党政“一把手”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三农”工作上,要健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定期进行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的制度。各级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增加对“三农”工作的了解,增进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7、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广“两推一选”,扩大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加强对村级班子换届后村干部的培训,重点组织好对全省一类贫困村和矿区所在地农村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统筹抓好重点工程区、景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和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构建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对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等活动,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帮助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村干报酬、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不断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决制止利用宗族、家族势力干预基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行为。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切实推行村务公开,建立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县乡干部到村任职。探索从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措施,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48、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发挥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等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支持和帮助乡镇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培育和发展服务“三农”的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良性互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教育、安全等条件。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村警务和消防工作,提高农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49、抓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重建工作。雪凝灾害造成灾区农作物大面积绝收,灾后重建的任务很重。各级各部门要科学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抓好灾后农业生产的恢复重建工作。针对秋冬种作物的受损情况,尽快采取补种和替代措施,保证夏季粮油有一个好收成。全力保障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及农资供应,对受灾较严重地区的农民购种和修复农业设施要给予适当补助。抓好春耕生产,弥补特大雪凝灾害造成的损失,努力实现全年农业不减产,农民不减收。 50、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绩效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要将本《意见》进行分解,进行专项督查。省目标办、省农办要将农民增收纳入部门和市(州、地)目标绩效考核,抓紧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加强农业基础,做好“三农”工作,对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奋图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三农”工作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