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蓝图中,2008年将是改革至关重要的一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资源税费制度、研究制定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方案等重大税制改革列入2008年改革日程。在这一轮改革浪潮中,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物业税等税种改革也将在2008年进一步推进。这些热点税种的改革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这些改革究竟将会对我们的经济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会怎样改变和影响老百姓的生活?
财政预算报告指出,2008年将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调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减轻低收入者负担。从2008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意味着低收入者的负担将有所减轻。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农业大学副校长任正隆说,这是我国继2004年将个税征收起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后,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有力地减轻了我国低收入者的税负,受到了广大低收入者的热烈欢迎。但他也表示,为了进一步执行广税基、低税率、合理税赋、诚信纳税的原则,有必要进一步研究降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问题。两会期间,个人所得税改革引起很多代表关注,也有代表建议应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
两会期间,物业税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列出的2008年工作要点,今年要研究制定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深化房产模拟评税工作,扩大试点范围。物业税,也叫房地产税,是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十一五”规划,我国将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据悉,为了探索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有效途径,我国目前已经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等地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财政厅厅长邴志刚说,目前我国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多达10个,由于存在课税范围过窄且免税范围过宽,计税依据不尽合理,存在重复征税,以及房地产税费复杂,费挤税现象严重等问题,现有税种已经很难发挥调节收入、引导房地产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等作用。他指出,物业税对纳税人的不动产征税,财产越多的人交税越多,因此对富人的财产和收入起着调节作用,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也有利于房地产资源的优化配置,缓解社会矛盾。此外开征物业税,也有利于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来源,因此国家应适时推进物业税改革。
韩洁 葛素表 郑天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