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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是福建省贫困县。从2002年开始,浦城县农村信用联社根据福建省政府农办、财政厅的安排,每年筹措一定资金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帮助部分贫困人口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有力支持了浦城县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浦城县农村信用社积极支持地方农村扶贫工作,支持贫困户和低收入户进行生产自救解决温饱问题,引导他们因地制宜、因户制宜选择脱贫项目用好用足扶贫政策。一是认真确定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对象。农信社与县老区扶贫办加强协调配合,并建立贷前议事制度,明确各方职责,提高办事效率。由县老区、妇联、残联、计生等部门提供全县贫困户资料,信用社发挥在农村的门点优势和信贷人员熟悉辖区经济发展状况的特点,通过对贫困户的逐户调查摸底,提出初步的扶持对象,然后提交县老区与扶贫办筛选,共同确定金融扶持的贫困户对象。二是加强扶贫贷款管理,实行优惠利率。扶贫小额信贷一般每户掌握在5000元内,期限一年,利率浮动幅度控制在10%-30%,采取由地方财政贴息4%,贫困贷款户承担贷款利率与4%的利差的做法。 据调查,2002-2006年浦城县农信社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90万元,支持符合政策的贫困户和低收入户解决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受益于这项政策的1600多户贫困农户,通过勤劳致富手段,目前人均收入达3000元以上。2007年8月开始,浦城县农信社安排扶贫小额信贷300万元,其中:发放“巾帼创业“小额信贷180户90万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10万元支持5个贫困乡镇的442户贫困农户发展烤烟、毛竹栽培、食用菌、养殖业等。通过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较好地发挥农信社金融支农生力军作用,收到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胥庆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