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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减少贫困人口1378万人
2007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378万人。其中人均纯收入低于785元的绝对贫困人口从2148万减少到1479万,减少了669万;人均纯收入在786-1067元的低收入贫困人口从3550万减少到2841万,减少了709万。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28元增加到2200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增长11.7%,高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这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以来减贫速度最快的一年。这是中央各项支农惠农、社会保障政策与扶贫措施相互促进的结果。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又做出“两个趋向”的科学论断,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连续下发了五个“一号文件”,分别就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减免农业税、对粮食生产、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机具购置给予补贴等政策措施,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农业、水利、电力、交通等方面投入大幅度增加,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社区环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两免一补”为核心内容的义务教育投入增加,解决了农民最关切的利益问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对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起到积极作用。这些政策措施共同形成了一个大扶贫的格局。2007年,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投入大幅度增加,有力地带动了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 在这样有利的宏观背景下,2007年的扶贫开发工作采取了增加投入,完善管理,提高效益,强化手段多项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增加投入,创新机制。2007年,中央财政扶贫投入144亿元,比上年增加7亿元,地方各级政府用于扶贫开发的投入也有增加。继续推进贫困村村级互助发展资金试点,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深化了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扶贫开发三项重点工作继续顺利推进。按计划启动了2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并在21个省区市开展了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相结合的试点。完成了100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其中85%以上实现非农就业。加强与农业部等业务主管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化发展,带动贫困农户增收。同时,积极开展四川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云南镇沅县苦聪人扶贫开发、新疆阿合奇县边境扶贫工作等试点工作,探索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方式。 三是广泛动员,多方支持。272个中央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继续定点帮扶48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重点县挂职锻炼,发挥部门优势为贫困地区办实事。地方各级机关也派出大批驻村干部,和当地群众共谋发展。东西扶贫协作加强智力扶贫和科技扶贫,探讨互助共赢的有效方式。社会各界更加关心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正在启动。 四是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了大规模联合调研,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措施。国务院扶贫办先后举办“关注贫困,行动起来”国际研讨会和“扶贫开发形势与政策”研讨会,探索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基本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扶贫开发的认识。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关键年份。扶贫开发工作将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紧紧围绕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这个目标,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的要求,继续狠抓整村推进、雨露计划、产业化扶贫、移民安置等各项重点工作,研究探索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的脱贫途径与方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手段,全力开创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供稿:办政策法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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