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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17日,省委书记梁保华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有关部门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程专题调研情况的汇报和苏北部分市县负责同志的意见。梁保华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重大意义,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确保如期实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
根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部署,我省将按照世界银行提出的每人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美元的标准,力争用3至5年的努力,在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座谈会上,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了专题调研成果汇报,徐州市、宿迁市和泗洪县、睢宁县、灌云县、涟水县、滨海县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发了言,就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出了有关政策建议。
梁保华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并不时就有关问题与大家展开热烈的讨论。
梁保华指出,省委决定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多策并举,合力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在动员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的同时,集中力量对贫困人口较多的地区进行帮扶,确保全省如期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梁保华强调,实施脱贫攻坚工程,首先,要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第二,要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优先支持贫困村镇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为贫困地区发展生产创造良好环境。第三,要完善帮扶机制,强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苏南发达县区、高校科研单位与经济薄弱村“五方挂钩”帮扶措施,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第四,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使财政、信贷等各项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贫困农户身上。第五,要加强对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各级干部要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通过3到5年的努力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 (沈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