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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扶贫工作会议上获悉,清远市是2008年全省“一户、一策、一干部”扶贫工作的试点。副市长曾贤林参加了会议,他强调要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指示精神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 最近汪洋到清远市调研,就扶贫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扶贫工作“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并深入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活动,为此省扶贫办确定清远市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帮扶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摸清贫困人口,为其建档立卡,为每户贫困户落实一名帮扶联系干部,帮助贫困户确定一个可行性发展项目。 曾贤林在回顾清远市“十五”以来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后强调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规划、协调、监督“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实施,各县(市、区)要从对口帮扶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作专项资金,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 据了解,至去年底,清远市农村共有12.8万人均纯收入低于1200元的困难群众纳入了低保救济,确保了农村人均收入1200元以下贫困户的基本生活;建立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体系,确保了农村无饥寒,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贫困农民“住房难”得到改善,“行路难”、“看病难”、“饮水难”也基本得到解决;2007年全市农村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本费、学杂费,解决了“读书难”问题。与此同时,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对口帮扶效果明显增强。目前清远市有国家扶贫龙头企业1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8家,共带动贫困农户近2万户,户均增收2500元;市技校、市高职院每年各培训贫困子女300名,佛山市对口帮扶清远市资金24025.98万元。(作者:李志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