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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实施六年的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告捷,近万名贫困人口告别危房
“民心工程”感动民心
2007年12月11日,踏着皑皑白雪,盘山县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向耿栋等几位工作人员,来到了大荒乡走访看望那里的脱贫户。当他们一迈进小荒村村民于凤琴的屋子,一股温暖的感觉就扑面而来,女主人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新房既宽敞又暖和,这日子是越过越有奔头了……”
45岁的于凤琴,一家3口原来住在4间“里生外熟”的半土半砖房里,一住就是将近20年。3年前,丈夫因病撒手人寰,扔下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当时家里全靠4亩地过活。那房子,常常是屋外下大雨屋里淋小雨,一年四季都是湿漉漉的,真是什么心情都没了。”于凤琴的困难引起了县民政部门关注,将她家及时纳为农村低保救济对象,同时按一定程序,于2006年初将她家列为农村贫困群体土危房改造对象。2007年6月,她家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房里。住进新居的于凤琴,生活信心倍增,“现在我自己能找点零活干,20岁的儿子在外面打工赚钱呢,家里真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了。”
于凤琴家的变迁,是盘锦市农村困难家庭居住状况发生巨变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盘锦市委、市政府从保障和改善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出发,高度重视并大举实施了农村贫困户土危房改造工作,并将其列入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作为解决农村贫困群体最迫切、最基本要求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几年来,盘锦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把农村贫困户土危房改造抓到实处,落到细处,逐步改善了农村特困群众居住状况,显著缩小了城乡差别。不能让百姓再住危房了盘锦建市较晚,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建设,经济实力持续攀升,1999年跨入全省经济强区行列。近年来,通过各种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盘锦广大农民群众生活得到了显著改善。但仍有部分农村家庭因残疾等原因收入低微、加之自然灾害频发等因素,还居住在低矮简陋的土危房里。而这部分群体,大多又是仅靠自身无力修缮或重建住房的特困户家庭。
采访中,大洼县民政局副局长张金强告诉记者,前些年,每当汛期来临,民政部门都要做这样一件工作———把居住在危房里的群众全部撤离出来,明确相关责任人,由所在村屯统一安排地方暂住。据了解,大洼的做法,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其他县区中。
贫困户不佳的住房状况,时时牵动着党委和政府的神经。2000年,盘锦市、县、乡镇近千名民政系统的工作人员走村进户,对农村无房和居住土危房的情况进行普查摸底,民政部门统计后显示:共有2055户。面对这一数字,盘锦市委、市政府明确表态,经济发展了,就要把发展成果惠及到更多市民尤其是弱势群体上,坚决不能让近万名百姓再住危房。盘锦市作出决定,利用5至6年时间,实施农村贫困户土危房改造工作,彻底改变这一群体的居住状况。
办好农民最重视的头等大事
实施危房改造,主要是给乡村中的贫困户建新住房。
采访中,记者听到很多乡村百姓说到相同的一句话,“在农村,一辈子可能就盖一座新房,建房是俺们最重视的头等大事儿。”
为将农民最重视的大事办好,盘锦市成立了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严密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层层下发,并对改造资金的来源作出明确规定:每户建房面积48平方米,补助标准为1.5万元,其中市财政出资1万元,县区出资0.5万元;自身有一定筹资能力的可适当增加面积。
盘锦市“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后,各县区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各有关部门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配合,相继将其列为解决民生问题、为人民谋福祉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建房对象的确定上,盘锦市作出规定:贫困户土危房改造由本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上报,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对上报的农村贫困户改造对象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核实,审核后张榜公布;村民无意见后,由乡(镇)政府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核批准;县(市、区)民政局将建房对象的名册报市民政局备案,由市民政局进行抽查。与此同时,盘锦市民政部门还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建房举报电话。
盘锦市、县(市、区)、乡(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危房改造工作,经常抽出时间或利用周末休息日走乡入户,查看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并帮助解决建房工作中遇到的房基地、义务工等实际困难。建房中,盘锦市形成了市、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参与,联手实施“住房工程”,把各方面力量汇集到贫困户土危房改造项目上的有序局面。
2007年3月4日,盘锦遭受50年来最大一场暴风雪袭击,农村房屋损害严重。雪灾过后,大洼、盘山两县民政部门出动500多名党员干部,分成16个工作组奔赴29个乡镇293个行政村,了解受灾情况。随后,盘锦市将受损的800套农村住房及时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对其中250套予以修缮,550套进行了新建。
从2001年至2007年年底,盘锦市累计动用资金3067.5万元,建房2045套,使近万名乡村贫困人口全部告别土危房,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居。
人民满意的“德政工程”
对贫困的农民来说,住上宽敞明亮的新房让他们激动不已。采访中,许多贫困户都发自肺腑地对记者说:“这辈子都没有想到,还能住上这样的新房,房子又建得这么好!”古城子镇李家村62岁的农民王于山,2006年还带着一个30多岁智障孩子住在3间纯土坯房里。“现在国家政策好,基层落实也到位。过去城市有低保,现在咱们贫困户也享受到农村低保了。”看着眼前宽宽敞敞70平方米的“人字架”瓦房,老王更愿意说起这样的高兴事儿。2007年国庆节,刚刚搬进新居的王于山,怀着按捺不住的兴奋,将一副自己书写的对联贴在了新房的大门上,上联是:生于盛世愿享受扶贫帮困政策;下联是:新房住成感谢共产党大恩大德终生难忘;横批:共产党好。搬家时帮着忙活的邻居们很快发现了问题,“于山,你这对联也不对仗啊?”老王一看,自己也乐了。尽管不是年节,尽管不工整,但它所表达出来的心情却是王于山情感的真实流露。
说起新居,大洼县新兴镇农民高峰的喜悦比别人更多了几分。24岁的高峰,父母身体都不太好,家里种了5亩地,平时自己再打些零工。“原来咱家住的是3间砖险房,要没有政府,自己根本没有能力盖新房。”2007年5月,市、县财政出资1.5万元,他个人又筹了部分钱,建起了75平方米的“北京平”。有了房子,高峰很快解决了“个人问题”,同女友结了婚。“我这是双喜临门了,一下子有了两个新家。”他的话语未落,父母开心的笑声在新居里响起……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几年来,盘锦市扎实实施的农村贫困户土危房改造工作,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了具体行动上。他们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受到了盘锦市农民交口称赞,使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真正成为一项施惠于民的“民心工程”、人民满意的“德政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