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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记者在市民政局获悉,明年沈阳将大幅提高临时救济基金比例并列入财政预算,滚动使用,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灾害等造成的临时困难,同时提高全市扶贫帮困标准。 明年3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从每月260元提高到300元
根据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沈阳从明年3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从每月260元提高到300元;从明年4月1日起,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年1000元—1500元提高到1300元—1800元。具体标准为: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从1000元提高到1300元;苏家屯区和沈北新区由1200元提高到1800元;其他各区均由1500元提高到1800元。同时,将重度残疾人、学生、重病特病人员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上浮20%。在提高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标准的前提下,政府还将积极推进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的救助制度。
五保户孤儿百岁老人救助幅度提高
从明年1月开始,农民五保户的供养标准也大幅提高。具体标准为: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年供养标准由原来的1430元提高到1700元,集中供养的标准由原来的2640元提高到3200元。其他各区分散供养的标准由过去的1430元提高到2200元,集中供养的标准由过去的2640元提高到3600元。据了解,全市共有五保户1.8万人,仅提高供养标准一项,全市就将增加投入资金808万元。
在儿童福利机构中供养的孤儿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月550元,城市家庭寄养标准提高到每月700元,农村家庭寄养的标准提高到每月600元,城乡分散供养的孤儿享受低保标准、五保户标准上浮50%。
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标准提高5000元
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建房1000户,每户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万元;在市内城区新建100个集日间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每个照料站补贴10万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事业,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民营福利机构,按每张床位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初建扶持补贴;新建和改扩建10所农村中心敬老院,新增床位2490个,投入资金将达到7000万元。
4000万元设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
对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参保补助,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各列支2000万元,对参保后仍有困难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各列支2000万元,作为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进一步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记者李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