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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副省长刘友凡在全省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现场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人:胡驰     来源:湖北扶贫网     发表时间:2007-10-29     浏览次数:    字号:    

(2007年8月27日)

同志们: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在扶贫开发中,明确把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搬迁和老区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五个方面是一个有机整体,整村推进是载体,产业开发是核心,转移培训和扶贫搬迁是重要手段,老区建设是紧迫任务。这五个方面,我们都走在全国前列,国务院扶贫办先后在我省恩施、宜昌、十堰等市州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确立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思路是正确的,得到了实践检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阳新是著名革命老区,是典型山区,也是库区、血吸虫重疫区。这次会议安排在阳新召开,是因为阳新对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在扶贫搬迁中创造了新经验,走出了新路子,而且阳新县域经济发展也走在全省前列,财政实力明显增强,确实有经验可学。这次会议提出,把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丰富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路,拓宽了扶贫开发工作的路子。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切实可行的。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很重视,杨松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认真总结扶贫搬迁的成功经验

从2004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对生活在环境恶劣、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方实施扶贫搬迁,这是新形势推进扶贫开发的一项重大决策。近四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科学制定规划,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扶贫搬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全省贫困地区已累计搬迁39659户、158636人,占扶贫搬迁任务的79.3%,通过扶贫搬迁,带来了贫困地区的新变化、新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改善了人居生存环境。原来居住在穷山僻壤的贫困农户,迁入搬迁新村后,道路平坦宽阔,水电设施齐全,房屋美观整洁,医院学校就近,电视电话俱全,人居生存环境大为改观。更为重要的是,贫困户能够感受到现代文明的气息,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二是增加了搬迁农户收入。生存环境的改善带来了发展空间的拓展、精神面貌的改变,自主创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商品意识、市场意识、科技意识明显增强。不少搬迁户利用交通便利等优势,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和从事第三产业,人均收入大幅提高,有的成倍、成几倍增长,实现了创业搬迁、发展搬迁。

    三是提高了扶贫资金效益。就地扶持基础设施,不仅成本高,而且难以达到预期的扶贫效果。实施扶贫搬迁,资金直接扶持到户,投资少,见效快,从而大大地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如建始县长梁乡火龙村将87户贫困农户从高山全部搬迁到地势平坦的村中心地段,仅投入41万元就解决了原本要投入200多万元才能解决的难题。

    四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扶贫搬迁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基层干部真心诚意地为搬迁户排忧解难。通过扶贫搬迁,许多贫困户生活有了较大改善,生产得到较快发展,实现了多年来的愿望,体会到了扶贫搬迁带来的好处,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干部形象有了很大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大大增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干群关系得到实质性改善。

扶贫搬迁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省贫困地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不懈努力的结果。总结这些年来的成功经验,有许多好做法和好经验值得肯定。

    第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2004年,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实施扶贫搬迁。从那时起,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把扶贫搬迁作为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实事之一,筹集资金6000 万元,用于实施扶贫搬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完成,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各县市根据扶贫搬迁目标责任制要求,考核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及时通报,兑现奖惩。在扶贫搬迁实践中,各地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突出了搬迁户的主体地位,在对象选择、规划制订、项目实施、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确保贫困户搬得起、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第二,坚持产业主导,发展优先。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发展是目标。贫困户要有长远发展,必须以产业为依托。各地始终把产业发展作为扶贫搬迁重中之重来抓,鼓励搬迁户兴山求财,靠水谋生,依路兴业。目前,全省搬迁新村的产业发展多数呈现出一村一业,一组一品,一户一园的格局,搬迁群众能够安居乐业,对脱贫致富充满信心。同志们参观的宝塔村,过去住茅草屋,点油灯,走烂泥路,喝疫水,长期生活在“虫窝子”、“水袋子”中,县里按照“先规模后分散,先集中后插花”的原则,实施扶贫搬迁,4600人的一个村,搞了一万亩藜蒿、一万亩优质稻、一万亩高效水产三个一万亩的农业产业基地,现在农民人平纯收入4000元,村年经济收入总量达到7000万元以上,村民家家住楼房,户户喜洋洋。

    第三,坚持整合资金,部门参与。扶贫搬迁建设内容多,投资规模大,单靠有限的财政扶贫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各地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加大对扶贫搬迁的投入。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采取地方政府补一点、部门帮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借一点、亲戚凑一点和村组帮工帮料等办法,有效地解决了搬迁资金投入不足问题。阳新县对财政、计划、扶贫、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资金实行统一调查摸底,统一分配指标,统一调拨资金,统一安排使用,三年来整合捆绑扶贫、财政和以工代赈资金780万元,整合交通、电信、能源、电力等部门资金860万元,共计捆绑了 1640万元用于扶贫搬迁。二是全方位政策优惠。为了搬迁户能够稳得住,宜昌市制订了更加优惠、更加具体的政策,免收搬迁户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电力增容费、入户费、买房契税、土地过户费、建房管理费、补偿费、户口迁移费等各种费用,并协助解决搬迁户的生产资料问题,积极发展生产,解除了搬迁户的后顾之忧。三是各部门紧密配合。各部门在扶贫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扶贫搬迁具体事宜,大家以大局为重,想搬迁户所想,急搬迁户所急,积极为搬迁户服务,共同营造扶贫搬迁的良好氛围。

    第四,坚持模式创新,因户安置。4年来,各地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出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搬迁模式,破解了人往哪里去的难题。一是兴建农庄,规模安置。秭归县青山村在村内新修公路旁,分两批安置18户84人,采取政府扶持与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法,兴建18栋2层楼房,形成了长达200多米的街道,新型农庄初具规模,搬迁户十分高兴。二是亲友搭桥,外迁安置。不少地方利用亲朋好友提供的信息和援助,搬迁到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承包土地或从事第三产业。竹山县介绍的经验令人振奋,这个县竹坪乡安何塘村45户205人通过打工搬迁到江苏常州,形成了常州横林的“竹坪村”,这种模式也可称之为打工搬迁。三是调村挪窝,梯次安置。有些县市鼓励有能力搬迁的富裕户迁往城镇,政府补偿资金,收回其承包土地、山林和房屋,然后调配给扶贫搬迁户,这种模式实现了富裕户和贫困户“双赢”,不仅为迁出户解决了农村房屋无人居住、生产资料无人经营的问题,而且使搬迁户不再重新占地建房,搬迁户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解决了生产资料,能够确保短期内脱贫致富。四是项目开发,基地安置。通过荒山开发形成主导产业基地,使贫困户搬迁到基地从事生产尽早脱贫。鹤峰县走马镇将100多户贫困户搬迁到木耳山茶叶基地,从事茶叶生产加工,户平年收入超过2万元。

    二、明确下一阶段扶贫搬迁任务

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扶贫搬迁5万户、20万人的阶段性目标,再有一年时间就可以基本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扶贫搬迁工作可以结束。扶贫搬迁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五项重点任务之一,是根据我省贫困人口的状况,特别是针对那些特殊地区、特殊群体所提出来的重大工作举措,从实践情况来看,应当也是很有成效的。因此,必须坚持,加大力度,继续推进。

    (一) 要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扶贫搬迁的实施规划,提出明确的工作任务。根据前一阶段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的情况,全省还有贫困人口612.7 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32万人。这中间,仍然需要扶贫搬迁大约还有5万户、20万人,他们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生存环境可能更恶劣,需要帮扶的力度可能还要更大、更实在。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居住在阴暗潮湿、低矮破旧的土坯屋里,这些土坯屋冬不避风、夏不避雨,生存环境也很恶劣,各级政府有责任帮助他们改善生存条件,提高生活质量,逐步摆脱贫困。各级政府要围绕这两类贫困对象,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统计到户到人,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扶贫搬迁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体现扶贫,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落实到那些特别贫穷、特别需要帮助的对象身上。

    (二) 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逐步提高扶贫搬迁的补助标准。从前阶段实施的情况看,各地普遍反映扶贫搬迁的补助标准有些偏低,补助资金少,贫困户自筹能力弱,使一些真正因生存环境恶劣而致贫的农户无力实现搬迁的愿望。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发展的质量大大提高,财政收入逐年大幅增长,县域经济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加上中央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方针确立,为我们的扶贫搬迁工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为了加快扶贫搬迁的步伐,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迅速脱贫,可以研究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适当提高扶贫搬迁的补助标准。在增加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的同时,省扶贫办要积极向国务院扶贫办做好汇报,争取更多的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额度。新增的财政扶贫资金要拿出一块来,用于提高扶贫搬迁的补助标准,增强政策扶持的力度。各级政府也要挤出财力,提高配套能力。总之,要以县市政府为主导,以搬迁为平台,大家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努力增加扶贫搬迁的投入。

    (三) 要探索扶贫搬迁的新机制,多形式搞好搬迁安置。由于扶贫搬迁对象的多样化,有集中居住的,也有分散的,有户平人口多的也有较少的,有能力强一些的也有很弱的,这就要求我们因村制宜、因户施策,进一步探索新的机制,研究出更多的、更有效的扶贫搬迁模式。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资金是一个问题,但不是问题的全部。机制不活,路子不对,方式不好,有钱也不一定能办事,也不一定能把好事办好。如果我们注重扶贫开发中的机制创新,注重探索和研究更加有效的形式和模式,就能够发挥更好的资金效应,取得更大的扶贫成效。希望大家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总结经验、及时推广,促进扶贫搬迁更加有序、顺利、健康前进。            

    三、充分发挥扶贫搬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是党在农村的重大政策、重要的工作内容。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在内在要求上是统一的,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从整体上推进我省农村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更有利于扶贫搬迁向纵深发展。在这方面,主要是做好五个结合。

    (一) 把规划的科学性与分步实施的可行性有机结合起来。规划是一面旗帜,扶贫搬迁要在科学规划上下功夫。首先是制定好总体规划,要把扶贫搬迁规划与城市规划、乡村规划有机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相一致,通过规划制定,让贫困地区的老百姓看到新生活的希望,从而激发他们追求新生活的热情,增强摆脱贫困的内在动力。其次是要制定分类规划。要有产业发展的规划,要有村庄建设的规划,要有配套设施的规划,通过规划的实施,使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增收门路逐步拓宽,走上脱贫致富之路。第三,村庄规划要有特色。要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群众的生活习俗很好结合,富有文化内涵和底蕴,力求一村一景。规划要注意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方,要避灾搬迁,山区产业发展要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一致。制定规划时强调一次性到位,把发展的方向搞明确,把发展的空间留下来。同时要强调规划的严肃性、约束性,避免乱占乱建。第四,规划实施要实事求是。根据贫困群众的实际能力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分步进行,逐步到位。没有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规划的科学性也就成了空话。比如说老百姓的建房,规划应该一次到位,但实施可以有一个过程,根据自身能力,可以先建一层,再加二层;可以先建壳,再装修;可以先装饰内,再装饰外;可以先满足居住,再来配套完善,逐步提高标准。产业发展也是一样,不可能一口吃一个胖子,特别是基础比较差的村,要一片一片地搞开发,一年一年地发展,经过不懈努力,逐步上规模、上档次,形成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

    (二) 把帮扶重点贫困对象与统筹兼顾其他对象有机结合起来。从今天参观的几个点来看,搬迁到新村来的农户家庭情况有很大的差别,有的很穷,有的条件一般,也有一些比较富裕的农户。对于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点来说,这可能是一种比较合理的结构。如果一个居民点、一个自然湾都是贫困人口,大家穷到一起,这个地方就会缺乏带动力量,缺乏互相帮扶的力量,难以形成竞争机制,没有追求新生活、创造新生活的活力,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就可能难以实现。把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需要处理好帮扶重点贫困对象与统筹兼顾其它对象的关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这有政策区别对待的问题。一是要坚持扶贫搬迁政策重点瞄准贫困人口不能变。我们用于扶贫搬迁的资金非常有限,全省每年投入的资金只有6000万元,要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这些贫困对象,帮助他们异地开发,搬迁脱贫。这一点必须坚持,不能动摇。二是可以探索差别式扶贫搬迁的政策机制。搬迁农户情况不尽相同,有的贫困程度深一些,有的情况要好一些,有的自身发展能力弱一些,有的要强一些。如果我们工作做得深入细致,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方式、不同资金额度的扶持,实行差别式扶贫搬迁的政策机制,就能发挥更好的扶贫效应。对于那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五保和低保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那些能力相对较强、贫困程度相对较轻的农户可以适当扶持;对于那些重点贫困户则可以加强扶持,使真正需要搬迁而无能力搬迁的贫困户能够实现搬迁脱贫。三是各级政府可以制定政策引导和支持其他农户向集中安置点搬迁。市、州、县政府可以自筹资金对其他搬迁农户给予适当补助,可以在宅基地的提供和各方面的建房服务上给予优惠,以促进搬迁安置点向新农村建设迈进。

    (三) 把解决当前困难与实现长远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无论是什么扶贫形式,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都是重中之重。一般农户建新房都要负债,贫困户建房,困难会更多,眼前的困难不解决好,必然会影响长远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搬迁后的经济发展,把解决当前困难和实现长远的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多措施并举,多渠道增收。一是解决好搬迁户的当家田地,种田增收保温饱。对于搬迁户,要按照稳定生产经营责任制的政策,落实一亩责任田;对于因搬迁失去田地的农户,要采取集体机动土地分配、依法合理流转、代耕代种、租田耕种等多种办法解决,确保搬迁户有田种、有粮吃,温饱无忧。二是加大对搬迁户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打工增收还欠帐。现在打工经济确实成了不少农户最现实、最主要的增收渠道。正是有打工经济作基础,贫困农户才能在有限支持下敢搬迁、能搬迁。搬迁之后借了债,仍然靠打工收入来偿还,缓解压力。要帮助搬迁贫困户进一步拓宽和疏通打工渠道,扶贫部门实施的“雨露计划”要把搬迁户的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重点,实行倾斜,要注意做好外出打工人员的维权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要注意解决好留守儿童、留守妇女老人的各种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通过打工增收,解决好搬迁户当前的特殊困难。三是开发基地、兴办产业,建立稳定的增收渠道,实现长远的脱贫致富奔小康。扶贫搬迁工作,决不是搬迁了就完成任务,万事大吉,后续的扶贫任务还很重。四个县都很重视这项工作,他们都介绍了很好经验。一个村要建立起稳定的支柱产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需要方方面面给予支持,需要村党支部一班人带领群众付出艰苦努力。只有产业兴,才能真正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不少地方在实施扶贫搬迁之后,依托旅游开发发展农家乐等增收脱贫,依托小城镇、交通干线发展运输业、流通业增收脱贫,依托资源开发发展加工业增收脱贫,这些都是很好的发展路子,要大力提倡,大力推广。

    (四) 把落实好搬迁政策与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有机结合起来。扶贫搬迁的政策,主要是对搬迁户按人平1500元给予补助,下一步就是提高了补助标准,也是不够的。搞好扶贫搬迁,首先,要把这项政策落实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这项工作总体上落实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地方存在问题。扶贫搬迁的补助资金要以现金或存折的形式直接发放到搬迁户手中,不允许抵扣;补助资金要直接用于搬迁户建房,不允许挪作他用。扶贫搬迁的政策虽然不多,但扶贫开发的政策不少。要善于把各方面的扶贫政策整合起来,把扶贫搬迁与整村推进、产业发展、“一建三改”、乡镇道路、农村改水等政策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扶贫开发的成效。其次,要寻求扶贫开发政策与其他支农惠农政策的结合。把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很重要的层面是要把两方面的政策结合起来。退耕还林的政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高产农田建设的政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土地整理的政策、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等等,都可以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互相促进。第三,要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上的富人多了,要大力倡导先富帮贫,社会济困,浙江省近些年来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是390亿元,其中企业捐款、捐助达到100多亿元,占了近三分之一,湖北也有这样典型。社会上这样巨大的资金,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争取。这些年来,我们号召和组织社会力量帮扶,主要着力点还是政府部门和国有单位,这一点很重要,还要继续坚持,但不能忽视社会力量,这方面潜力巨大。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扶贫部门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把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社会扶贫力量有机结合起来。

    (五) 把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与规范透明的操作有机结合起来。扶贫搬迁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即使是国家给钱,少数贫困群众仍然存在“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穷窝”的想法。对不愿意搬的群众,要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尤其是基层干部要进村入户,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宣传扶贫搬迁的政策,介绍扶贫搬迁的典型,大讲扶贫搬迁的好处,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千言万语,动员那些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方老百姓搬迁出来。要注意严格按规范透明的操作搞好落实。建始县在会上介绍了他们严把“三关”的作法,即严把搬迁对象关;严格资金管理关;严肃工作纪律,严把搬迁质量验收关。移民建村的教训不能在搬迁中重复。秭归县推行的锁定搬迁区域、锁定搬迁时限、锁定搬迁农户、锁定搬迁地点,既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又与安置地签订安置协议,避免纠纷,不留后遗症的作法。这些都值得各地学习借鉴。正是因为各地坚持规范透明的操作,使扶贫搬迁取得了很大成绩,而且没有出现一起上访。

    四、进一步强化扶贫搬迁的工作举措

    省委、省政府下决心采取扶贫搬迁的方式攻克扶贫开发中的最难点,这既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又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民生问题的大事。今年全省安排1 万户、4万人的扶贫搬迁任务,上半年已完成3631户、14524人的搬迁任务,正在搬迁的有3528户、14112人,还有2841户、11364人尚未启动。今年所剩时间不多了,任务还相当艰巨。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有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扶贫搬迁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把扶贫搬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努力做到“四个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协调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疑难问题处理到位。分管领导集中抓,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努力做到重要事项现场办公,疑难问题现场解决,关键时刻一线指挥。各级搬迁扶贫领导小组要真正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搬迁扶贫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对搬迁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各县(市、区)领导要定期召开碰头会、联席会、协调会,逐一解决落实。

    (二)强化责任措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年度搬迁扶贫任务进行量化和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制定保证措施,明确工作标准,指定责任人,规定完成时限。在工作责任上,要实行包干制,建立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要实行“四个不离村”,即政策宣传不到位不离村、安置形式不落实不离村、搬迁户不进新居不离村、后续发展没有落实规划措施不离村。要加强检查督办,采取集中检查、交叉检查、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对搬迁对象是否准确、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是否到位、优惠政策是否落实、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定期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做好结果反馈和情况通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纠正,推动扶贫搬迁工作健康发展。

    (三)部门形成合力。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展改革、水利、供电、交通、通信、教育、卫生、广电等部门在项目安排上要向扶贫搬迁倾斜,重点抓好水、电、路、电话、学校、卫生所(室)、广播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支持搬迁村的土地开发和整理,搞好生产生活用地的规划、审批;建设部门要科学规划,把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做好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要在优化农业结构、生态家园建设上,加强对搬迁户的指导和服务;劳动保障、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要抓好搬迁户劳动力转移培训,帮助搬迁户通过外出打工增加收入;金融机构要积极提供小额信贷扶贫服务,支持搬迁户发展生产,实现增收脱贫;扶贫部门要搞好调研,做好规划,确定对象,分解任务,加强协调,搞好服务,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其它各个部门都要发挥自身优势,动员方方面面力量为扶贫搬迁作出贡献。

    (四)转变工作作风。要转变作风,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资金不足,要整合资金;力量不足,要调整力量。该减的费用坚决减下来,该增加的扶持措施及时加上去。通过扶贫搬迁,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特困群体的手中,把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在扶贫搬迁的每个环节上。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把建房质量关,切不可掉以轻心,决不能出现问题。在资金使用上,要对扶贫搬迁资金和到户的各项补助资金进行专账专户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扶贫搬迁资金的年度审计,增加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凡转移、挤占、拖欠、挪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追究责任;凡欺上瞒下、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扶贫搬迁资金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倡导自力更生。完成扶贫搬迁的重点目标有两个:一个是搬得出。要使一户、一湾、一组乃至举村搬迁,需要大量的人、财、物的投入,仅靠省级一个渠道是难以奏效的。各级党委政府包括搬迁地区的基层组织和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立足自身挖潜,不等、不靠,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充分调动群众互助自筹和投工投劳的积极性,使那些久居高山、困在深山的特困户,稳步顺利地搬迁转移到条件较好的地区。另一个是稳得住,能致富,这也是扶贫搬迁的终极目标。实现的途径是开发式扶贫,开发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扶贫、扶智、扶根本、扶产业,使贫困户尽快融入现代文明,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实践证明,只要坚持自力更生、自主自强、自我发展,昔日的贫困户,一定能够建好新家园,营造美好的“第二故乡”。

    同志们,扶贫搬迁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广大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苦干,加快搬迁进度,向全省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向党的十七大献礼!

责任编辑: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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