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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前世今生

发布人:田建中     来源:中国扶贫基金会网     发表时间:2007-10-08     浏览次数:    字号:    

——何道峰副会长在全体员工大会上的讲话

 

编者按
       
2007年第25期《风凰周刊》(9月5日出版)上刊登了《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内讧的罗生门》、《开发第一,扶贫第二》、《大陆官办慈善组织现状》三篇文章,其中的一些报道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历史事实有出入并在社会上对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前世今生》一文是2007年9月13日何道峰副会长在全体员工大会上的讲话,现刊登在此,以正视听。

中国扶贫基金会
2007年9月30日


    2007年第25期《风凰周刊》(9月5日出版)上刊登了《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内讧的罗生门》、《开发第一,扶贫第二》、《大陆官办慈善组织现状》三篇文章。三篇文章在香港影响是很大的,基本可以说,是整个大陆公益组织的信用危机。在第三篇文章的结束语中,作者引用了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对现时中国公益组织的评价:“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此话讲得很好。
    这个报道是我们基金会面临的一个危机,不要小看这样一个报道,它的杀伤力是很大的,会造成很多的误解和负面效应。尽管在第三篇文章中也说道:现在内地官办NGO中,有几大机构被认为较为规范,其中包括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我们中国扶贫基金会等等。
    文章发表后,我们基金会的各位员工,很容易碰到别人问这个问题,因此需要面对并进行危机处理。一个公益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是会碰到困难和危机的,我们要直面危机并正确处理危机。我们中国扶贫基金会最核心的文化是阳光文化,阳光文化的本质就是基金会的每一个员工都有对自己组织的知情权,了解基金会的历史事实。尽管这次报道是历史的陈年旧事,但是既然报道了,大家都应该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中国NGO产生的历史大背景
    首先要说的是,三篇文章中列举了很多事例,事情都有,但很多细节是不对的,比如说卖汽车给基金会员工发工资,对香港新同达公司的3000万投资,福建金桥广场项目等。但我首先要讲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产生这些事情的历史背景。
    这个大背景是中国的基金会、社团组织,尤其是开始发起成立的基金会是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扶贫基金会是在1989年创立的,属于成立比较早的公益组织之一,成立的依据是1988年9月27号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非常简单,一共只有14条。这是全世界关于成立基金会这种慈善组织最简单的法律文件。它的粗糙程度可入吉尼斯大全。这个《管理办法》体现我们当时对慈善组织的理解偏差。为什么呢?因为《管理办法》规定,成立基金会,先要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批准,然后再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每年向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直接受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的监督。这等于把“基金”和“基金会”搞混了。其实大家都知道,基金会跟基金是两回事。我们现在讲的基金,是代理客户进行投资理财的一种金融投资方式或金融投资品种,是为客户赚钱的,例如共同基金、对冲基金等等。基金会,通常来讲,就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机构。基金会的基金来源有两种:一种是向公众募集来的基金,另一种是用私人大额公益捐款运作产生的增值形成的公益基金,显然基金会的基金是要做公益事业的。基金会的基金和金融市场的基金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但是当时中国政府和社会就是这个理解水平,只要沾了基金两个字,就拿去跟人民银行挂钩。所以历史要回过头来看,不要用今天的思维简单地套过去。过去很简单,很幼稚,也没有什么不得了的。因为每一个人的发育都是从孩子开始的,社会组织也是从幼稚开始逐渐发育起来的。
    在这个《管理办法》中,比如它规定说基金会“不能经营管理企业”。但是不是都不能经营呢?比尔·盖茨的基金,他不能拿去经营,他就死掉了。如果基金只能存在银行里面,他得到的利息是2%,他怎么去干公益!实际上,比尔·盖茨去年赚取的回报可能是超过10%,那么他一定是拿基金去经营啊。但是比尔·盖茨不能把经营来的钱变成自己的,这个钱永远是社会的。这是核心问题。如果他把这个钱收回到他口袋里,他就犯法了。如果他赚回去的钱还在帐里用于基金会事业,他就是慈善家。福特基金创立时的捐款也是没多少钱的,但是福特基金现在的总资产是多少?136亿美金。它每年还捐出去无数的钱,没有投资经营,他们怎么达到这个积累规模?当然,由于当时社会对基金会的监管能力达不到,它的规定也是有道理的,你不能说那就错了。
    《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第九条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其实这条规定是很有问题的,导致了长期以来中国慈善组织面临着非常复杂的局面。因为如果有1000万的基金存到银行里面,如果按照银行利率2%,3%,也就收入20-30万。这点收入能干什么呢?它能养活机构的员工吗?如果你每年要捐出基金总额的10%,1000万就变成900万了,你还要养十几个人,不用10年,基金会就没了。
    中国扶贫基金会当时成立的时候,农业部捐了10万块钱作开办费。那10万块钱存在银行里面能收多少钱呢?所以后来在《南方周末》写文章批评青基会的时候,我在一个会上就有发言,我说很多问题中国法律应负责任。像青基会这样一个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每年要资助这么多学生,每年写信要花多少钱?他们每年写信的信封费就要花100、200万。靠存银行的那点利息,是无论如何都活不下去的。像青基会这个机构的规模,一定每年要有上千万的开支,才可以维持机构存在。那这个钱从哪里来?徐永光是浙江人,浙江人是有经商天才的,所以他想了个办法,你不是捐了400块钱发给小学生了吗?5年发给他嘛,一年发他80块。第一年发完80块还有320块,第二年不是还有240吗?第三年不是还有160吗?第四年不是还有80吗?第五年才发完吗对不对。那五年期间这个钱不是可以用吗?拿这个钱去赚钱,去养活青基会。其实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想法。如果批评这种做法,请问对这样的机构有什么办法让它生存并发挥像“希望工程”那样大的社会作用?
    因此,这些问题跟当时的法律是有关系的,而法律规定本身是有诸多问题的。当时的中国扶贫基金会,以及大多数基金会都是在这个背景下诞生并在这种法律环境下成长,要历史、客观地看,不要企图扯着自己的耳朵离开地球。
    二、历史大背景下的中国扶贫基金会
    当时,中国扶贫基金会和青基会所处的历史背景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当时我会没有一个可以称为品牌的项目。当然我们也做了很多事,但很杂,也很乱,后来我们把这一时期称之为“泛扶贫”。
    那中国扶贫基金会是怎样解决行政管理费的问题呢?根据当时香港一些捐赠人的建议,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叫新同达公司,并且聘请了福建的一位优秀共产党员黄**任总经理,想用这家公司的经营收入为基金会增加扶贫基金。此后,新同达公司参与了很多经济活动,但是并没有实现为基金会赚钱的目的,相反,还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世间的事就是这样,并非好的愿望就能产生好的结果。
    《开发第一,扶贫第二》文章中提到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对新同达广场(后改为金桥广场)的投资为3000万元投资入股,其实它不是。真正的股本是640万,新同达广场注册资本一共是6400多万,640万只占10%。原因是,当时我们跟人家签订协议时,2500万是借给人家的,640万是股份。这是天下最愚蠢的投资了。如果把3000多万放在股本金里面,那股本占的比例就大了。在6000多万里面占50%,你的权利完全不一样了,你的话语权就不一样了。但是你签了借款协议。你能指望这种行为方式给基金会带来收入吗?其结果只能是带来损失!播下龙种,收获跳蚤。
    1999年我一到基金会任职,就开始查阅所有的文件,查阅资料是一个最核心的问题。你不知道历史,你就不知道现在,你更不知道未来。我查了好久,才弄清楚上边所说的一些事情的来龙去脉。
    那怎么去评价当时基金会领导的决策呢?他的定位也是理财增收扶贫,也没把这个钱搞到自己家里去,他也是想在中国把慈善这个事做起来。这有什么可挑剔的?从品质上我们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但是好的愿望不一定就会变成好的结果。你的目标好,还要方法妥当。那个时代所有的基金会都或多或少带有这样的方法,因为它要解决人吃马喂的基本问题,就得去做经营,他不做经营他就活不下来了。他连人都养不活,他怎么搞公益?因为你不能拿捐来的款作费用啊。我们现在赶到好时候,经过很多的努力争取到一个法律条件,比如说在捐款里你可以使用不超过10%的额度作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但是根据当时的法律你要花善款还了得?因此在当时的情况下,基金会领导的决策是,成立一个扶贫开发协会,用协会去做经营,基金会做慈善。
    这个决策的出发点是,拿钱赚钱,赚钱买鸡,借鸡生蛋,蛋再生鸡,然后再换羊,羊再生小羊,满草原都是羊了对不对?然后这些羊就可以送给穷人了。可当时就没有考虑到说不定鸡死了,蛋坏了,这里有太多太复杂的问题和不确定性。最后的结果就是,鸡死了,蛋打了,整个草原都是羊群的梦也破灭了。这是一个最古老的寓言故事。这些故事就是《风凰周刊》文章报道中讲的扶贫协会前世今生的事,除了有几处不准确的地方,大多是当时的情况和事实。你翻开每一家在80年代成立的基金会,都有这样的历史,我们没必要回避。回避我们就不是实事求是,就不客观了。
    三、中央政府对90年代中期中国扶贫基金会历史的结论
    但是,同样不能回避,同样需要实事求是的是,这一时期中国扶贫基金会和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的功过是非是有历史结论的,这个结论是由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做出的。
    1996年,国家审计署办公厅发布了45号文件《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审计报告》。这个审计报告把《风凰周刊》上所有列出的事,除了个别写错了的地方外,全部清清楚楚罗列了。其后,国务院也是有结论的。这个结论由国务院召开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做出,由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的陈俊生同志于1996年9月9日,在中国扶贫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上代表国务院以讲话方式进行传达。
    这儿有必要把陈俊生同志的讲话中重要的地方给大家念一念。他讲道:“中国扶贫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其实,三届理事会是理事会例行换届会议,第一任会长项南去职,第二任会长杨汝岱上任。项南同志这一辈子是非常开拓创新的,后来从福建省委书记任上退下来了,就开始做扶贫,做慈善。现在做扶贫,做慈善又退下来了。由于审计署介入,虽然他自己没问题,但还是有很多舆论,致使他很郁闷,所以说他也是很不容易的,非常不容易,有时候想到他我就觉得挺难过的,他是完全一片好心在做事啊。陈俊生同志的讲话也是体现了当时国务院的决策水平。他首先代表国务院对上届理事会辛勤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对基金会新领导的产生表示热烈的祝贺。因为项南同志个人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他讲这是一次新旧交替的会议,也是一次总结历史经验教训,部署下届工作的会议。
    他讲道:“实事求是的说,中国扶贫基金会自1989年成立以来,工作是有成绩的。尽管成立之初比较困难,开办费很少,但是基金会的全体同志艰苦创业,开拓奋进,募集了一亿多元的资金,为贫困地区办了大量的好事、实事和善事。许多同志,特别是老同志不计报酬,不计名利,兢兢业业,努力工作,确实难能可贵。这充分表现了老一代同志无私奉献,为国分忧,为民服务的高风亮节和光荣传统。经过连续八年的努力,基金会已经初步开拓了筹集扶贫资金的新渠道,开创了民间社团参与政府扶贫工作的新局面。这是有广泛深远意义的新开端,也是基金会最大最突出的成绩。”
    陈俊生同志是非常慎重的,用词是非常讲究的。他继续说:“大家都知道,扶贫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是影响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因此,中央、国务院始终非常关心和支持扶贫工作,不仅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贫困地区休养生息的优惠政策,逐步增加扶贫投入,而且针对贫困地区的特殊实际情况,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百端待举,百业待兴,政府财力有限,尽管竭尽全力,但也很难在短时间一并解决数十年甚至数百年形成的贫困地区的问题。这需要政府的努力,需要国际社会的援助,同时更需要全社会特别是民间力量的支持。正是从这个方面考虑,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批准成立了中国扶贫基金会。从这几年的情况看,基金会不仅实实在在地给予了贫困地区的物质支持,而且起到了带动社会各界尤其是民间社团扶贫的示范作用。”
    “说中国扶贫基金会工作有成绩,并不是说没有缺点和不足。在这些年基金会发展的过程中也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香港新同达公司的问题以及放款回收问题,都造成了一些损失。也许愿望是好的,但效果并不理想。我认为,这里有管理体制问题,经验不足问题,也有建立健全制度的问题。这里不是批评,也不是追究什么人的责任,关键是提醒大家在发展、前进的过程中要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的这个话今天对我们依然是适用的。
    许多同志没有抓住关键,陈俊生同志并没有说项南同志个人有问题,只是个例行换届上的总结。所以我来基金会的时候,基金会的一些老同志也给我谈项南这个、那个。我说请不要在我面前谈项南同志的问题,我今后不愿意再听到。因为项南同志无论水平,社会威望,还是他的个人德行,都是我难以望其项背的人,是我尊敬的人,崇敬的人。他如果有什么问题,由国务院去说,轮不到我们来说,也轮不到我们来评价。国务院对这个时期基金会和其领导人的评价是非常客观的。
    四、中国扶贫基金会三届理事会改制的实质和重大意义
    在对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历史做完结论后,陈俊生同志讲:“这次理事会是在正确全面总结基金会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例行换届,二是改变管理体制。”
    对于三届理事会要解决的上述两个问题,陈俊生同志是这样表述的:“基金会刚成立的时候,主要是一些刚刚退下来的老同志担任基金会的会长、副会长和顾问。历时八年,现在许多同志年事已高,有些同志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为了保持基金会工作的连续性,这些老同志多次提出换届时不再担任基金会的领导职务,所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充分考虑了老同志的愿望,经过慎重反复研究,决定同意基金会提出的70岁以上的老同志不再担任副会长的意见。关于新一届扶贫基金会的主要领导人选,是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领导小组的负责同志反复商议的,是从基金会进一步发展考虑的。大家认为,基金会的名誉会长、会长要由德高望重,在海内外有影响,联系广泛,熟悉了解贫困地区,并热心扶贫,同时又能抽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领导这个组织开展工作的同志来担任。从这些方面考虑,我们建议请荣毅仁同志担任名誉会长,请杨汝岱同志担任会长。大家知道,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同志和政协副主席杨汝岱同志工作都十分繁忙,但是为了贫困地区的人民,为了全民族的共同富裕,他们都高兴地接受了我们的建议,这对我们的扶贫工作是一个有力的支持。我相信在荣老和汝岱同志的领导下,中国扶贫基金会一定会有新的进步和更大的发展。”
    “改制是促进基金会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调整,是必要的。这是借鉴国内外成功基金会通行作法和成功经验而采取的必要改革措施。基金会的会长、副会长是国家领导人和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在海内外有威信有影响。但他们工作很繁忙,如果在基金会做大量具体琐碎的工作,在一线前沿指挥,确有诸多不便。改会长负责制为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出任法人,主要是让年轻人担负更多的、更具体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年轻人敢想、敢说、敢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老同志包括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要确定大政方略,决定重大问题和工作思路;具体工作由年轻人去执行、去落实。这样老同志和年轻同志结合,即有利于发挥老同志的影响和智慧,利用老同志的经验和能量,也有利于发挥年轻人的作用。有人领导,有人掌舵,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分工明确,各尽其责,这样的新老结合体制必将能够促进基金会进一步开创新的局面。”
    你们有没有认真地品味过他说的改制的意思?陈俊生同志是老的中央领导成员,他所做的事对基金会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最后他说:“要更具有开拓进取精神,用更开放的态度和更灵活的方式去工作。前面我已经讲到,这几年在基金会的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要汲取教训。但这并不是说今后的工作要缩手缩脚,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如果是那样,基金会是没有前途和希望的。基金会的工作是一件有创新意义、改革意义的事情,必须勇于开拓、善于工作才能发展。要努力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要善于和不同的组织,特别是非政府组织来往,建立国际国内广泛的联系。放不开手脚,就打不开局面。工作上的失误是难免的,但也是可以预防和纠正的。只要为民谋事,为国努力,一往无前,失误的教训就可以转化为发展和成功的基础。因此,我真诚地希望基金会的同志不要被以往的失误缠住手脚,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广泛借鉴国内外基金会扶贫的成功经验和作法,更大胆、更放开地开拓,去探索。总而言之,动员民间力量、社会各界扶贫济困是一项很有前途、很有潜力的工作,只要大家同舟共济,团结一心,就一定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届理事会和陈俊生同志的这个讲话,不是随随便便讲的,是非常高瞻远瞩的讲话。他讲的改制你可以这样来理解,从会长负责制变秘书长负责制。你也可以这么来理解,就是要建立一个组织的两个领导团队。一个做得好的基金会都有两个团队,一个团队是有影响又要奉献,但是并不一定懂得很多的专业套路。但首先是好人,是热心人,是不抓权力的人。这群人就是基金会的理事,理事会的头就是会长、副会长。通常讲基金会的理事发展一个是很费劲的,就是基金会的高层通过多少考察、多少谈话、多少交流,最后才能写下合同,还要宣誓。因为如果在你高层里面有私心,这个事就乱掉了。第二个团队是负责日常管理的人员,他们是一群有爱心的人,但更重要的是专业工作者。他是专家,是在这个领域里懂得操作技术的人,比如说怎么策划、设计项目,怎么管理项目。并不是有博士学位就能成为基金会操作的高手,我们现在基金会的很多同志的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博士的水平。比如,基金会需要筹资专家,筹资就是一个专业。此外,要有财务上的监控、管理,人力资源的监控和管理,法律法规的监控和管理,都是专业的东西。这个层面你不能搞国家领导人发挥“余热型”。所以说这个讲话里面暗含着要有这两个不同的领导团队来组织基金会,这个基金会的结构就全面和完善了。陈俊生同志的这个讲话过多少年都不会过时,所以你们要记住这个讲话。陈俊生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是他当时做的这个决策是很正确的,非常有远见,是基金会的宝贵财富。
    那么后来国务院又有了新的规定,新的规定出来以后,就是像有实职的汝岱同志,不能再担任会长。所以在三届四次理事会的时候,请王郁昭同志来担任会长。这是1999年,三届四次理事会的时候,我是作为陈俊生同志三届理事会改制理念的一个棋子进入基金会,与老同志之间去进行搭配,负责去打造一个专业年轻的慈善团队,与会长的领导团队配合去发展基金会,实现三届理事会制定的长远目标。
    五、中国扶贫基金会三届四次理事会后的改革和发展历史
    1996年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是一次重要的会议,从改制角度讲,它初步解决了基金会在管理结构上,决策层和管理执行层即理事会会长和秘书长之间的权限、职能和作用问题,但并没有解决基金会应当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从1999年三届四次理事会开始提出,并在5年左右时间中逐步解决的。从1999年至今,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历史,就是一部改革和发展的历史,也是一个从官办NGO蜕变为民间NGO的历史。
    三届四次理事会上确定的方针,最核心问题就是,基金会要做慈善。你是慈善组织,你不做慈善干什么?但是当时基金会的法律环境依然是《基金会管理办法》那个基础,直到五年后,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基金会管理条例》,已经比先前要好得多了。比如说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虽然这个概念有点模糊,但这个规定我觉得也是非常必要的。有了规定,直接做审查就可以了。在国外有些基金会花的钱啊,40%都有,但这种基金会活不下去,因为你把财务报表拿给人家看,人家就不想给你捐款了。我捐了以后,你就花掉了,我干吗要捐给你啊?《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不是说你不能搞企业经营管理。
    在1999年,还没有这个法律环境,那时候就涉及到一个我来干什么的问题。我说,我既不是来捐款的,也不是来筹钱的。那我来干什么呢?我来教你们方法。什么方法?第一点先把财务家底儿弄清,花了好几个月翻帐,我记得当时我们的财务根本就没电脑,完全是手工制作的,制作后的帐放哪儿也不知道,找起来就像唐老鸭一样在屋里刨啊刨啊,翻啊翻啊。财务管理相当混乱。比如说经营项目,你就记在协会的帐上不就完了吗?经营工作既然法律规定基金会不能做,那就由协会做。协会做经营,就由协会签合同,签完了合同,拿回钱来下到协会的帐里。基金会捐款就在基金会捐赠收入账里,一码是一码。基金会要把钱放在协会里,通过一个决议,把这个钱拨到协会去。这些事情本来是很简单的,但当时管理混乱,做帐的主体就不清楚。什么叫主体,就是物品的所有者,谁的就是谁的。做帐不是乱记的,如果可以随便做帐的话,我回去就把天安门记在我们的报表里,这不成了基金会的财产了吗?谁是这个法律的主体,这个主体依法跟人家进行交易,然后你根据这个依据再往帐里面下。可是你连这个都不清楚,这个帐下得乱七八糟的。我不是说财务人员差,同样是这帮财务人员,今天就搞明白了。而1999年前基金会的帐非常混乱。在这个情况下,我觉得这个帐理不清了,理出来的票据和证照的主体都不对,怎么去做报表?你没法儿对外公布。当时财务要做大量的收款工作,我们很多同志很辛苦,但收不到,也不可能收到。因为从签合同那时候起,就意味着这钱回不来了。可是不能公布你的财务账,怎么向人要捐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必须找到出路,找到办法。经过研究,我们找到了一条出路,就是要按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其中的核心问题是,所有的社团组织都要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我们基金会属于社团组织,所以我们也须服从于这个条例的管理。
    我先给大家讲一讲中国的社团是怎么回事。社团组织说到底,是一种志愿组织。什么叫志愿?首先,发起人无论是出钱的,还是出力的,他都是一种志愿。我愿意用我的行为,花我的时间,或者捐我的钱来从事社会的某一公共事业。比如说缝合农村姑娘的兔唇,或者说我愿意帮助农民工打官司维权等等。总而言之,无数的社会事业可以通过你的志愿,通过你的个人行为,花时间或花钱来捐助而达成。这就是志愿者。志愿者怎么来管理?用章程来进行约束,政府用登记来进行管理。然后是社团活动,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包括审计,包括媒体。
    你如果有组织社团的想法,首先,你可以找几个人作为发起人,然后找你的基金来源,然后组织架构,确定宗旨,建立你的财务等等一套管理制度,还要明确这个组织里面的人员选择、产生和罢免,还有财产的管理,对社会财产的保护等等,这些东西是需要确定的。确定以后,按照规矩去民政部门报申请。民政部门登记核准,然后给你发执照,你就可以按照你的宗旨去开展活动了。这个活动无人管你,但是社会监督就会跟进。
    第二,你要接受审计。在发达国家,国家规定每一个审计组织,每一个会计组织,必须拿出10%的时间来做无偿审计,也是对社会的贡献啊。你要接受审计监督,财务要公开;你还要接受媒体的质询,如果你出了丑闻被曝光了,你就活不下去了。
    在中国,政府对社团管理采取双轨制管理,既用登记注册制管,又用行政部门挂靠监管。这就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一直延续至今,这也是中国现在非政府组织的现状。这个双重管理有什么好处?肯定有好处,好处就是中央政府不烦心,找了很多部门分担了管理责任。但肯定有坏处,有什么坏处呢?你的人事由我决定,有些财务还要报我审批,这就乱套了。因为人事按登记注册制选聘和主管部门任命的机制是相冲突的。很多社团组织逐渐演变成了上一级管理单位安插剩余干部的一个渠道。这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标准。所以冲突很大,矛盾很多,很不顺畅。
    因为国家规定每一个社团必须有一个政府机构任主管单位,那么中国扶贫基金会下面有一个扶贫开发协会,扶贫基金会是主管单位。但是扶贫基金会本身是一个社团,你怎么来做主管单位呢?因此扶贫基金会管协会是违法的,违反了国家的社团管理法规。既然违法,就应把协会和基金会的帐目分开,让协会上升,也变成扶贫办来管,变原来扶贫基金会的儿子为兄弟。历史就是这么产生的。这既符合了国家法律,也解决了基金会账务公开和阳光透明的问题。帐目的问题很简单,因为所有经营的帐应该到协会里面去,非经营的帐应放到基金会里面去。
    因此,当时就是这么两条:第一条,要把基金会作为一个慈善组织定位,首先就要实现财务透明化。如果没有财务透明化,基金会根本做不起来。你跟人家都说不清楚你的钱干什么去了,你肯定要出问题。且不说人家给不给你钱,人家要看你的帐,你心里有鬼就拿不出来。第二条,只有基金会和协会分开,都让扶贫办来做主管单位,才符合国家的法律,要不然就是非法的。我们做出了这两个决定。报到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扶贫办同意了以后,还必须将财务分割协议在农业部财务司报备。这一系列做法是完全符合新的政策法规的。2000年年中,我们向农业部报告了“会长会议的决议”、“资产分离报告”和“资产划转协议书”。至此,中国扶贫基金会和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完成了分离的一系列法律程序,此后,各自作为独立的机构进行活动。《风凰周刊》报道中所谓2005年昭通卷烟厂资金“突然加入基金会账目”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是无稽之谈。
    昭通卷烟厂向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的事情是个历史事件。当时基金会帮助昭通卷烟厂申请国家批准了它一个“钓鱼台”牌香烟商标,每年给了它一万大箱的指标。昭通卷烟厂就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了1000万元,但是,只有300万的现金进了基金会的帐,700万就地成立了一个扶贫开发公司。从法律上讲,你成立的公司如果是捐给了扶贫基金会,钱必须要进帐的,在帐外循环的资金是不可以入帐的。在今天的基金会,谁都明白这是违法的,违反财务规定的。但当时的同志并不明白。当时人家成立公司时,基金会是盖了章做了股东的。在今天的管理流程中,连我们最基层的工作人员都不可能盖这个章,哪里需要到会长那去做决策呢!成立公司以后,700万很快就没有了。1999年,这个公司到基金会申请破产,我们多少事情百废待兴,正事都操心不过来,谁去管你的破产。更不会傻到2005年协会已分开5年后再把700万列入我们的帐上,形成应收款,到哪去追啊?
    同志们,1999年前的事情你最好不要去辩解,实事求是,泰然面对。从2000年开始,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财务是完全规范的、透明的,你可以跟任何人讲,你要是查出问题,我们请你吃饭。同志们,就是为了今天不要出现这种危机的事,我们做了多长时间的准备啊!我们每一件事情都建立在这种对错误、失误的反思和纠正上。这一点,从上一代的员工,到今天的一线员工都知道。我们花了五六年的时间,建立了我们的管理系统。这套系统的管理方法、运营规则是今天在座的每位员工都知道,都掌握了的。这才是我们的财富,哪怕基金会今天帐上一分钱都没有,其实我们并不着急,一点都不着急,我们照样可以东山再起!你如果是一个好的团队,有具竞争力的制度设计,你怕什么?你如果没有这套东西,纵使你有万贯家财,也一定会丧失掉的。因此曾国藩外甥聂云台大师写的“财富歌”叫“人人都说财富好,水火盗贼与恶王,还有不孝败家子,财富原来有五主。”水、火、盗贼、恶王和败家子是财富真正的五个主人。
    六、中国扶贫基金会对待该报道事件的立场和态度
    我把基金会的历史情况给大家交一个底。就是说,当别人看到报道,问到你的时候,应该知道怎么回答。这是今天我要强调的第一点。
    我要强调的第二点是,我们不要去评论协会的是与非,因为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不了解问题的症结。胡会长是我们的老领导,德高望重,长期对扶贫尤其基金会的事很关心很支持。大超同志是基金会原秘书处的老领导,情同手足。我们不希望协会受伤害。对我们的兄弟单位,我们要避免去说人家的不好。管好自己的事,不要像长舌妇一样喜欢去议论别人的事,说人家的是非。但我们应当清楚,我们决不闹内部纷争。你是为了做慈善,为老百姓做好事,有什么好争的?白居易有一首诗叫“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随富随贫且随喜,不开口笑是痴人”。就是说人像细菌一样,一生也就是电光石火般短暂的一瞬间,要随缘,缘存则合,缘尽则分。夫妻之间不好都可以离婚嘛,为什么非打得乱七八糟的让人去嘲笑呢?没有必要嘛。
    《风凰周刊》报道这件事对我们是有损害的。这就要我们保持警钟长鸣,对我们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同志的行为是很好的警示。我们做每一件事,都要有把事做好的心态。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对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要有一个标准来反省与衡量。有一件事处理不谨慎,就会酿成大错。要把一个锅里面的水漏掉,并不要把锅底给敲掉,钻一个小洞就行了,因为时间会配合你完成这件工作。虽然说工作和筹资有压力,但是要记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爱善款,取之更加有道,千万不能乱来。
    所以,第三句话就是要警钟长鸣,像爱惜脸一样,爱惜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声誉;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惜我们的公信力!不要想象未来,关键在把握好当下。

责任编辑: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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