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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成员和联络员会议”。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协调小组组长、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育材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农业银行等13个成员单位的成员和联络员,以及国家林业局山区综合开发政策性文件起草小组主要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司长姚昌恬司长主持。
李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我国是一个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三分之二的多山国家,山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不论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还是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山区都是区域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滞后的地方,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山区需要建设,我们需要建设山区,山区综合开发势在必行。李副局长强调,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工作机制,精诚合作,共同努力,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山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会议通报了国家林业局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开展的相关工作,研究讨论了山区综合开发政策性文件内容,探讨了推进全国山区综合开发事业的发展思路与支持措施。会议就出台山区综合开发政策性文件,推进山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建设达成了共识。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行业特点与部门职能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山区综合开发的决定》(代拟征求意见稿)和《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稿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研究了“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总结暨表彰大会”筹备方案,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