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与世界银行合作在广西、四川、陕西和内蒙古开展了“中国贫困地区社区主导型发展”试点项目。为进一步总结项目经验,深入分析项目的政策意义,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计划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有关研究工作,对“中国社区主导型发展”系列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结合试点项目,研究分析社区主导型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以及如何采用社区主导型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结合试点项目,研究分析社区主导型发展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社区主导型发展方式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决策与管理。
研究县及县一下政府如何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社区主导型发展方式如何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对中国社区主导型发展试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价,包括各省、县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效果,相关项目机构的执行能力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研究如何在中国农村贫困地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以及社区主导型发展如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结合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研究社区主导型发展如何完善现阶段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效率。
1、投标人范围。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非盈利机构和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人员。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所选课题研究的能力,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
3、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一个课题组只能确立一名课题责任人,主持课题并担任实质性的研究工作。课题组一般应有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共同参加。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选择课题组成员。
申请者可以申请一个,也可以申请多个课题。申请者通过中国社区主导型发展网站(www.cdd.org.cn)下载公告及相关材料。必须在截止日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寄送我中心。
我中心将基于申请者资质、研究方案和费用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确定进入第二轮的申请者。
对于进入第二轮的申请者,我中心将在与其详细面谈的基础上,由申请者对原研究方案进行修改,提交详细的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中选者,签订正式合同。
2007年8月10日前,确定进入第二轮申请者,并进行面谈。
2007年8月31日前,申请者对研究方案进行修改,确定最终中选者。
2007年9月1日-10月20日,课题研究,提交最终成果。
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