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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阎岩     来源:行政人事组     发表时间:2007-05-08     浏览次数:    字号:    

国开办发(2007)19


关于配合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

 

各省(区、市)扶贫办: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各级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好各项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效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

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关系到各项扶贫方针政策的落实,关系到“一体两翼”扶贫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贫困地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效果。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圆满完成管理年活动的各项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根据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并调整完善和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二是待我办与有关部门出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后,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三是要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对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确保制度在执行中不走样。

(二)加快机制创新。

第一,创新资金整合机制。要积极发挥扶贫资金“引导剂”和“粘合剂”的作用,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实现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支农、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和乘数效益,提高扶贫开发成效。

第二,创新绩效考评机制。2007年始,我办将会同财政部正式考核各省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并在考核基础上进行工作评价。各地要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财农[2005]314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

第三,创新激励约束机制。要将扶贫资金分配与使用效果挂钩,探索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管理使用分配机制,各项资金、项目和试点的安排,都要根据各地工作成绩安排,有奖有罚。资金安排中,可逐步采取以奖代补形式。

(三)抓好试点示范。

第一,继续开展项目贷款贴息下放到省、到户贷款贴息资金下放到县扶贫信贷资金改革试点。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今后改革的整体思路建议。

第二,进一步总结以“奖补资金”方式推进小额贷款到户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继续推进“奖补资金”试点。

第三,扩大“村级互助发展资金”试点。重点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第四,探索扶贫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第五,积极参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扶贫与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监察和金融等部门的合作与配合,强化监督检查手段,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将重点抓两项资金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一是检查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今年各省(区、市)所有扶贫项目要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公告。我办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检查资金拨付情况。近两年各地资金拨付速度有所加快,但仍有部分省拨付迟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改进。

(五)深入调研。扶贫开发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变化,扶贫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也应相应进行调整,为此,今年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要研究农村全面实行低保制度后,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投向等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

三、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我办将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扶贫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进行研究和归纳,并积极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各省(区、市)要在1015日前对配合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我办规划财务组。

专此通知。

 

 

                                                                                                    二ΟΟ七年四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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