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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榆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发布人:盛长城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6-12-15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通榆县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一是深入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和乡、村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有效办法,深入农户,广泛动员,做到家喻户晓,扎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的作用,让群众在较短的时间内知晓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政策、权利义务、报销比例、报销程序等。
  二是抓好资金筹措,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参合农民个人缴纳部分,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由各乡镇政府负责收缴,确保参合率达到70%以上。资金筹集完成后,由乡镇直接上交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设立的基金专户,专户储存,专户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自愿的原则,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主动交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贫困户和五保户个人缴费,原则上由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解决,也可由民政局采取募捐、干部包村扶贫结对子等形式筹集资金。在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到位后,县财政按照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及时将政府资金拨付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转。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包括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金预(决)算和资金超支预警报告等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严禁违规支付合作医疗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和防止虚报冒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使用情况。四是组建医疗管理队伍,健全和完善农村医疗保健体系。建立健全经办机构的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和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积极开展岗位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坚持做到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责任编辑: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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