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务 院 扶 贫 开 发
文件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国开办发[2006]28号
关于认真做好
特殊类型贫困问题调查的通知
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扶贫办:
为了全面掌握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特殊贫困类型地区的扶持力度,我办决定对四川省的甘孜、凉山、阿坝州,云南省 的怒江、迪庆州,甘肃省的甘南州,青海省的海北、黄南、海南、果洛、玉树、海西州的贫困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这些地区的县级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发展潜力和主要制约因素;该地区的贫困状况,贫困特征,致贫因素;在过去的扶贫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产生的效果,没有效果的说明主要原因;针对不同贫困类型及致贫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包括需要国家对特殊贫困类型地区的扶持政策的建议。
二、调查方式。此次调查采取省扶贫办组织普查和我办人员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省扶贫办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特殊类型贫困地区进行普查,同时认真填写调查表(用Excel打印),以省为单位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我办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地区进行实地考察。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调查结束后,要以省为单位形成调研报告,并附上调查表,于6月15日前报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组(含电子版)。
联 系 人:王光才 张 良
联系电话:(010)65389713
E- mail: zhangliang@cpad.gov.cn。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 件:特殊类型贫困问题县级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