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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06年和谐试点村评分标准
1、重点村指2001年已列入十年扶贫规划的179个重点贫困村。
2、申报时间指按照仪开发(2005)9号文件规定按时上报的,即在2005年12月前报齐所有材料的申报村。
3、群众自选项目指已召开村民大会,且到会人数不低于70%的农户数,参与选定项目。
4、 态度积极,有优势有行动的主要表现,有70%有农户签有自愿筹资、投劳协议,产业已起步,村道公路已修通、村两委有活动阵地。有认识、有优势,态度不鲜明,无行动主要表现在,有争取试点村的愿望,基础设施建设和富民产业有一定的基础,但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
5、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有凝聚力,有号召力,群众基础好的村评分为“好”;班子较为团结,战斗力较强,有一定的号召力的村评分为“中”;班子内讧,矛盾突出,群众基础差的村评分为“差”。
6、村民大会人数的评分按考评表中执行。
7、村委演讲条理清楚,思路明确,项目规划科学合理的村为“好”;演讲思路正确,规划基本合理,能正确分析本村实际情况,计划实施项目的村为“中”;演讲思路不清,条理不明,项目规划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的村为“差”。
8、答辩合理,符合实际,主题明确的为“好”;回答问题基本正确,主题较为明确,有一定的可行性的为“中”;思路不清,主题不明,不符合实际的为“差”。
9、乡镇党委意见按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号召力、农户参与积极性及村发展情况等,对申报村进行综合评定后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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