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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竞争确定2006年度
扶贫开发试点村评审办法
为认真搞好2006年试点村的评定工作,经县和谐办研究,并报县委、政府领导同意,按照“竞争入围、动态管理、以奖代补、过程监督”的原则,公正评定,逐级上报。现将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确定范围
在全县申报的62个乡镇,157个村中进行,其中包括92个重点村,65个非重点村。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召开村民大会。①乡镇组成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5人考评小组到村指导召开会议。②群众签字人数不低于全村户数的70%(此程序已进行了的不再重复,但不得弄虚作假)。③投票表决《村实施项目意愿表》、《农户项目意愿表》根据投票多少排列顺序。④安排各村准备演讲、答辩,包括村基本情况以及试点的有利条件与实施的重要举措等。
第二阶段为乡镇评定阶段。将申报的村集中在乡公开演讲答辩,量化记分,择优确定。
三、评审办法
1、组建机构。乡镇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申报的试点村进行综合评定。
2、村演讲、答辩。村上成立申报答辩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村副主任、贫困户代表、专重户代表、妇女代表、党员代表、监委会成员代表各一人组成。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演讲,并参加答辩,考评小组现场亮分,当众宣布结果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连同所附材料一并上报县和谐办。
四、审核上报
1、各乡镇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上报,其主要附件有:
(1)召开村民大会会议记录及5寸以上彩照5张(须有会标:“××村申报扶贫开发试点村动员会);
(2)群众自愿参与项目签字清册及筹资投劳承诺书;
(3)村项目意愿表;
(4)农户愿意表;
(5)村演讲材料;
(6)乡镇评原始记录(含乡镇评审表)及5寸以上彩照5张(须有会标:“××乡(镇)申报扶贫开发试点村评审会”);
各乡镇限报一个试点村,于2006年2月25日前将评定结果及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县和谐办,县和谐办从乡镇评定的试点村中择优确认2006年度试点村并行文周知。
五、注意事项
1、乡镇只申报了一个村的,必须再增加一个村,方可竞争评审。
2、已申报2006年度以工代赈项目的村,此次也必须参与竞争确认。
3、各乡镇要严格按照2006年度试点村考核评分标准。
4、各乡镇必须将参与竞争的所有村的材料统一上报。
5、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6、封面及乡镇上报文件格式附后。
二00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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