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作为一种帮助低收入人群脱贫致富的有效方式,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日前举行的“亚太地区小额信贷论坛”上,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要为推进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吴晓灵表示,2005年以来,中国政府对小额信贷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一是农信社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二是中国银监会2005年7月发布《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通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利率风险定价机制、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等“六项机制”来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三是在我国原有的大概300个由非政府组织主导的小额信贷项目的基础上,有5个省在试点推动“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工作,目前正在顺利进行。
她认为,截至目前,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状况仍然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为了促进中西部落后地区和广大农村的经济增长,使这些地区的低收入人口分享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中国的小额信贷还需要发挥更多的作用。
吴晓灵提出,一是应以区域性金融机构为主体,发展为个体生产者和微小企业服务的小额信贷。各种金融机构应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和各自的比较优势,对信贷市场进行细分,准确地定位其主要目标市场和发展战略。
第二,应创造适度竞争的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降低服务费用。农业银行和农发行必须坚持为农业发展服务的方向,并通过改革尽快建立适应农业经济发展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为增强对县域经济的服务,应鼓励各大商业银行对现有的县域机构进行重组,也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同时,应为在县域内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创造宽松的政策条件。应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将资金输往农村,推进农业经济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的步伐。
第三,应合理引导民间金融,为正规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中国信用环境尚不健全的形势下,通过地方政府制定规则,在合同法的约束下利用个人征信系统,允许个人或专门的公司用自有资本从事小额放贷可能是引导民间融资逐步走向规范的现实选择。 (崔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