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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仪陇县财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度农村贫困劳动力
转移培训工作的通知
仪开办(2005)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村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是扶贫开发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和劳务扶贫“一体两翼”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提高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水平,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2005年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05年全县计划完成农村贫困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1500人。以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为目标,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农民工掌握转移就业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实现非农就业。
二、实施时间
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三、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对象为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2000年不变价)的贫困户和省定重点贫困村的农户,年龄18—45岁左右,初中文化程度以上,每户只能参加1人。
四、培训单位
选定土门职业中学、仪陇县成人技术培训学校、仪陇县特种作业培训中心为2005年全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五、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非农职业技能培训,以短期培训为主,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岗位的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培训时间根据专业不同,一般为30—90天。
六、具体措施
(一)培训招生市场化。采取“学校培训、政府买单”的完全市场化运作,政府和部门不参与办培训学校,政府或所属部门不为培训学校招生和安排培训具体事宜,只为参训学员支付培训费。培训学校及专业均由学员在上述三所学校中自主选择。
(二) 转移就业市场化。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前提,由培训学校通过采取“定单、定向、定位”的培训方式,实行培训与转移输出互动,确保转移输出率达到80﹪以上。
(三)培训报帐规范化。对经批准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贫困农户的学习资料费、培训费由政府补贴(培训专业、时间、费用补助见附表)。具体办法为:贫困农户到县扶贫办领取统一制发的贫困户培训申请表(培训卡),乡村签具意见并盖章,经县扶贫办审核后到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待学员结业并获得国家颁发的上岗证书和就业合同(试用期不得短于半年)后,学校凭相关台帐和就业合同到扶贫办、财政局办理报账手续。若学员参训后要求自谋职业的,须提供本人签章(或手印)的书面申请,并在就业台帐上注明就业去向,作为报帐凭证。同时,培训基地在县扶贫办审核培训计划后,分步实施,培训一期,验收一期,报帐一次,坚绝杜绝承包式培训经费作法。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