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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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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5-14 |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由于历史、社会和自然条件等原因,相当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八七计划”期间,全国348个少数民族地区县和非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县中有257个被列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在政策、措施方面给予了重点倾斜和特殊照顾。在核定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时,对民族县给予特殊照顾,提高标准,扩大扶持范围。在安排中央扶贫资金时,重点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从1994年到2000年,国家共向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三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投入扶贫资金432.53亿元,占全国总投资的38.4%。 经过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中国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贫困发生率大幅度下降。以西藏自治区为例,“八七计划”期间,农村贫困人口由48万人减少到7万多人。 二是农牧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八七计划”期间,5个自治区和3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高于592个贫困县平均增长水平28.7个百分点。三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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