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启动实施“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计划”
|
| 2003-08-20 |
| 第17期(总第41期)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8月20日
我省启动实施
“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计划”
8月12日,省扶贫办、省扶贫赈灾基金会、省委宣传部、省新闻记者协会在哈尔滨市联合举行了“黑龙江省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计划”新闻发布会。由四家单位共同发起的“黑龙江省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计划”全面启动。
新闻发布会上,省扶贫办主任陈华简要介绍了目前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强调了实施该计划,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贯彻省委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转移劳动力林口现场会精神的具体步骤,是保证我省农村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目标如期实现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详细介绍了“黑龙江省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计划”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盛县两级贫困地区劳动力供需信息库,并建立可输出劳动力供需对接机制。二是新闻媒体联动。《黑龙江晨报》、《生活报》、《黑龙江农村报》及13个市的晚报类报纸等,每两天发布一次用工和求职信息,为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搭建信息平台。三是保障劳务输出人员权益。通过劳务派遣等形式,帮助劳务输出人员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在用工单位指定负责人、派出人员较多的地区设立工作站等方式保护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对输出人员进行培训。通过社会募集、政府资助等方式广泛筹措资金,对输出人员进行劳动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道德规范等知识的培训。
“黑龙江省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计划”组织和实施工作由省扶贫赈灾基金会负责,各县(市)扶贫办积极配合,并聘请黑龙江省三水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黑龙江省龙科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财务监审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