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关于在江西永和镇开展扶贫开发与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试点的汇报
回副总理:
2001-2002年,我办在江西省吉安县永和镇开展了扶贫开发与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的试点(其他试点还有河北张家口、四川凉山、甘肃定西和静宁)。在中组部和我办的指导及江西省委、吉安市委的具体领导下,江西省扶贫办专门派出督察组进驻永和镇工作。试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推动了面上的扶贫开发工作。在试点地区为群众办了81件实事,重点改善了永和镇的通路、饮水、沼气等基础设施,还建设了300多亩水浇地,在大旱之年农业仍然获得丰收,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23元,比上年增长6%。革命老区的群众在自身受益的过程中体会到党是他们利益的代表。在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吉安县委受到了中央的表彰。
今年7月底,我到吉安县进行调研。地方的同志打算继续在这里开展“扶贫开发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的试点,希望得到我办和中组部的指导和支持。江西省委、省政府对此也非常重视。为此,我们与江西省扶贫办、吉安县委的同志对试点方案进行了多次讨论,并向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张国荣等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同志非常支持,认为这体现了领导机关主动为基层服务的良好作风,是扩大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具体体现。方案的思路很好,内容与即将在农村开展的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一致的,希望我们进一步完善方案。根据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意见,我们和省里的同志对方案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
我们初步设想,试点工作以村党支部为单位,在永和镇21个行政村全面展开。试点的基本思路是将新阶段扶贫开发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把先进性教育目标要求贯彻到扶贫开发的总体任务中去;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的先进性本色体现到扶贫开发的具体实践中去;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的具体工作中去。坚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扶贫开发,坚持用扶贫开发成果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为贫困乡村加快扶贫开发步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可借鉴推广的成功经验。
试点的具体目标有四个方面:一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显著增强;二是贫困乡村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为中心任务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三是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充分体现;四是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使永和镇成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镇。
试点工作计划用五年时间,分三步进行。第一步(2005年12月),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先进性教育有关文件,提高对先进性教育的认识,同时开展“自己的家业自己创,自己的家园自己建”大讨论;第二步(2005年12月-2006年5月),遵照党中央关于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紧紧围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目标,开展集中教育;第三步(2006年6月-2010年),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实施“十一五”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巩固发展试点成果,健全完善机制。
我们选择在江西吉安县进行试点,除了考虑这里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基础较好以外,更主要的原因是,这里是在民主革命时期做出过重要贡献、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老区。革命老区不仅在历史上是我们党生存发展之基,今天也是我们政权安身立命之本。老区人民生活的宽裕,社会的安宁,与我们的政治稳定直接相关。我们准备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在老区做好扶贫工作、让老区群众受益的长效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我们准备通过抓仪陇和吉安这两个典型,取得经验,进一步推进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
现将试点方案报上,请指示。
刘 坚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3
关于在永和镇开展扶贫开发与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试点的工作方案
遵照中共中央关于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江西省吉安县和永和镇的实际,特制定以下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新阶段扶贫开发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先进性教育目标具体落实到扶贫开发的总体任务中去,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的先进性本色体现到扶贫开发的具体实践中去,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的具体工作中去。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扶贫开发,用扶贫开发的成果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为贫困乡村加快扶贫开发步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可借鉴推广的成功经验。
二、目标任务
试点以村党支部为单位,在永和镇21个行政村全面展开。
总体目标:通过试点,着力加强贫困乡村基层组织的先进性建设和领导扶贫开发的执政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主体意识和作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圆满实现“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目标任务,使永和镇成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镇。
具体目标:
1、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显著增强。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21个村党支部全面达到“五个好”标准、镇党委全面实现“六个好”要求;优化党员干部年龄、文化、素质结构,21个村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下降5岁,文化程度达到大专以上,村两委干部普遍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觉悟和能力,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2、贫困乡村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为中心任务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逐村认真制订和实施“十一五”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整村推进,着力加强六大建设,即: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和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的社会事业建设、树立文明新风的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有序的民主政治建设、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制定和实施“六大建设规划”,使永和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美化优化,扶贫主导产业稳步发展,群众增收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壮大,农民自主创业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村级管理机制健全完善。
3、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充分体现,参与式扶贫进一步升华。大力营造“全民创业、富民兴镇”新的氛围,倡导“自己的家业自己创,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自主创业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全民创业活动,不断改善创业条件、提高创业能力、创造创业机会,集中民智、依靠民力实现镇、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把探索建立扶贫开发的长效机制建设贯穿试点工作始终,确保试点工作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积极探索提高贫困乡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和实现扶贫开发良性循环发展的新思路和新途径。
三、主要措施
试点工作充分借鉴在永和镇已经开展的扶贫开发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试点的成功经验,牢牢把握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新的契机,本着“关键是注重实效”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力求做到: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统筹规划、逐步推进,依靠群众、突出主体,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讲究科学、群众受益。具体措施是:
1、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开展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利用标语、墙报、广播、有线电视、村务公开栏和发放宣传单、组织党员干部上门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要求、目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发动群众支持参与试点。
(2)组织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队伍状况,准确掌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农民收入、贫困状况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3)紧紧围绕新阶段“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的目标任务,严格按照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2、紧密结合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实际,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集中教育活动
(1)进一步教育基层党员干部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实践者。认真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学习这次教育活动规定的必读篇目,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井冈山的优良传统和扶贫开发先进典型纳入学习内容,增强教育活动的生动性。对镇、村党员干部普遍进行一次扶贫开发政策和工作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为贫困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觉悟和本领。
(2)积极引导基层党员干部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作风上与扶贫开发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的突出问题。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全镇开展一次上门入户征求群众意见活动。结合总结“十五”期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引导基层党员干部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根源,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
(3)切实指导和帮助基层党员干部认真搞好整改。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思想根源,从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村为单位确定统筹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扶贫开发新思路。把整改工作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有效统一起来、有机结合起来,在制定切合实际、群众满意的整改方案的基础上,逐村制定和实施“十一五”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使先进性集中教育活动的成效具体落实到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工作上。
(4)进一步夯实新阶段扶贫开发不断推进的组织保证基础。完善和创新基层组织“选拔任用、教育培养、保障激励、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镇村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把党员干部培养成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活动,充实壮大基层干部队伍,使“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基层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镇村经济更加发展壮大”。
3、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1)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更广泛、更充分地激发贫困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热情,增强贫困群众自力更生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
(2)发动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自己的家业自己创,自己的家园自己建”大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在全镇形成全民创业、自主创业、和谐创业的浓厚氛围。
(3)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规划为载体,进一步赋权于民,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推进村民自治,进一步丰富参与式扶贫内涵,提升参与式扶贫水平,在参与的过程中锻炼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脱贫致富能力,健全完善扶贫开发良性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
4、依托资源优势,瞄准市场需求,大力培植发展扶贫主导产业,千方百计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
(1)进一步调整扶贫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形成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的产业发展布局。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敦永线以西的锦源、白沙等村以种植蔬菜为主,进一步引导贫困农户扩大种植规模,使大棚蔬菜种植面积扩大到600亩、白萝卜种植面积扩大到8000亩以上;在敦永线以东以发展养殖业为主,进一步扩大饲养生猪和家禽的规模。
(2)充分依托已有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和创建一批以农产品加工、营销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努力扩大辐射面、提高带动力,形成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江西省扶贫办负责协调江西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到吉安县建立家禽饲养和收购基地,促进家禽饲养扩大规模;协调国家扶贫龙头企业昌顺集团有限公司到吉安县组建农产品物流企业,帮助搞好农产品市场流通。
(3)切实加强扶贫产业发展的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户自愿原则,培育发展一批种植、养殖、流通等民间专业协会合作组织,服务农户搞好产业开发,帮助农户进入市场,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规避市场风险,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提高农民增收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新科技、新品种,提高扶贫产业开发的科技含量。积极培育种养能人大户,充分发挥种养能手在产业开发上对贫困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
(4)改革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培育和发展贫困地区金融市场,切实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上资金不足难题。充分调动贫困农户使用贷款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贷款农户的信用观念;建立和管好贷款担保基金,努力降低金融成本和金融风险。
5、继续加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优化“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 环境
(1)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全面改善制约贫困乡村发展和群众增收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问题。
(2)不断巩固发展“三清三改”成果(清垃圾、清污沟、清路障和改水、改厕、改路),美化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结合制定和实施“十一五”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以自然村为单位科学制订村镇建设规划。全镇123个自然村全面完成规划建设内容,80%以上的自然村实现“五通一气一绿化”(通路、通自来水、通电、通有线电视、通电话;建沼气池;建绿化林)。
6、全面加强扶贫开发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党员干部、贫困群众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1)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工作培训,制定培训规划,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和扎根贫困农村、心系贫困群众的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
(2)加强对贫困群众的实用农业技术培训,使全镇每户农户至少有一名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致富技能。
(3)加强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倡和鼓励剩余劳动力接受职业培训,力争转移就业率达到80%以上,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7、及时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做到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推广
(1)江西省扶贫办在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启动时,对全省重点村先进性教育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专项部署。
(2)适当时候在永和镇召开现场会,学习借鉴推广试点经验,用试点的示范经验推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共用五年时间完成试点目标任务。总体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广泛宣传发动(2005年12月)
在全镇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并发动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先进性教育的有关文件,提高对先进性教育的认识,并开展“自己的家业自己创,自己的家园自己建”大讨论,为开展试点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开展全镇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情况。
第二步:开展集中教育(2005年12月—2006年5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紧紧围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目标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第三步:巩固发展试点成果(2006年6月至2010年)
充分运用集中教育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扎实组织制订和实施“十一五”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巩固发展试点成果,落实工作措施,健全完善机制,圆满完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目标任务。
以上三步试点工作,其中集中教育阶段的试点与全国第三批先进性集中教育活动同步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另行专门制订。
五、组织领导
鉴于扶贫开发与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对加强贫困乡村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保证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并对全国贫困地区有示范借鉴作用,应自上而下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领导。
1、由国务院扶贫办、江西省扶贫办、吉安县委等单位的同志组成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以利试点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指导和试点经验在面上得到及时推广。
2、试点由江西省扶贫办和吉安市扶贫办负责具体指导,吉安县委负责具体领导,永和镇党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为共同抓好试点的落实,拟由省、市、县扶贫办,永和镇党委领导共同组成“永和镇开展扶贫开发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试点工作及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定期向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试点工作进展及成效情况。
3、为确保试点的顺利开展,向永和镇派驻试点工作指导组、向各村派驻督导组。
(1)试点工作指导组由省、市、县三级扶贫办和吉安县委、县政府共同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在集中教育阶段驻永和镇对试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在集中教育告一段落后,对试点工作进行经常性指导。
(2)派驻各村的督导组由吉安县委负责从本县有关部门和各涉农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在集中教育阶段驻各村对试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