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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贫困户调查情况分析

发布人:     来源:     发表时间:2006-03-02     浏览次数:    字号:    
2004-05-13
为了准确掌握农村贫困户的状况,我们于近期开展了一次农村贫困户问卷调查。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2001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上较为富裕的家庭有571户,占全部调查户的比重为22.3%;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为128户,所占的比重为5.0%。我们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这128户贫困家庭的住户调查资料进行分析,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一、贫困户所在村和贫困户的基本特点
  (一)贫困户所在村的基本特点
  这次问卷调查144户贫困家庭,分布在78个村。调查中,我们每个村访问了一名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综合起来看,贫困户所在村主要有如下三个特点:
  1、多数村处于边远地区。这次调查的贫困户所在村,大多数分布在山区和东西两翼边远地区。调查村距县城的距离越远,贫困户所占的比例越高。这次调查中,占10.8%的贫困户所在的村距县城10公里以内;占20.1%的贫困户距县城10—20公里;占69.1%的贫困户距县城20公里以上。
  2、村的集体经济较差。从收入的角度看,200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有29个村,占全部调查村的比重为37.2%;1—2万元的有8个村,占10.3%;2—3万元的有10个村,占12.8%;3万元以上的有31个村,占39.7%。从分配的角度看,村的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村委会的日常开支,基本没有分配给农户,仅有6个村(占7.7%)拿出少量资金用于照顾五保户或特困户,只有2个村一次性按人头平均分配给农户,但金额数量也不多。可见,这些村的集体保障功能已大为弱化。
  3、部分村的贫困面还较大。大部分调查村的村干部反映,目前农村的贫困问题还较为突出。调查结果表明,村干部认为本村贫困户所占的比重低于5.0%的有6个村,占全部调查村的比重为7.7%;认为占5%—15%的有17个村,占21.8%;认为占15%以上的有55个村,占70.5%。从区域分布来看,粤北山区是贫困户相对集中的地区,但东西两翼部分市、县如惠来、陆丰、廉江、雷州等,有些村的贫困发生率也不低。根据村干部反映,个别村超过50%。
  (二)贫困户的基本特点
  1、家庭人口“两多一缺”——人口数量多、病号多,患病者缺医少药。贫困户平均每户6.13人,比非贫困户平均多出1.1人,特别是老少人口(61岁以上的老人和15岁以下的小孩)比重较高。其中:户均老年人数比重高出19.4个百分点,小孩人数比重高出73.7个百分点。在贫困户中,夫妇与三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占51.6%,比非贫困户高出13.8个百分点;三代同堂的家庭占28.9%,比非贫困户高出7.1个百分点。贫困家庭人口健康状况的一个明显特征是长期患重病的人较多,据问卷调查,有19.5%的贫困家庭有人长期患重病。大部分贫困户没有医疗保障,普遍缺医少药。
  2、家庭劳动力“两低一少”——占人口的比重低、文化程度低,参加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少。贫困户劳动力占家庭人口的比重为51.4%人,比非贫困户低11.4个百分点。贫困户中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文盲和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47.4%,比非贫困户高出13.1个百分点;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只占44.7% ,低7.3个百分点;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只占7.9%,低5.8个百分点。在144户贫困户中,只有8户贫困家庭(占5.6%)的成员参加过学习农业科技知识。其中:学习1—5天的有6户,学习6—10天的有1户,学习11天以上的有1户。劳动力文化程度低,缺少职业技能培训,是贫困家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
  3、家庭就业“两窄一低”——了解信息渠道窄、从业门路窄,非农就业比例低。贫困户大多数处于边远落后地区,他们的思想观念也相对落后。在接受访问的144人中(每户1人),对“您认为了解农业经济信息重要吗”(单选题)?回答“无所谓”或“不重要”的占24%,回答“重要”或“比较重要”的占76%。但在问及“您主要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农业经济信息”(复选题)?回答率最高的是“听别人讲”,占63.2%。从劳动力的就业情况来看,在本地从业的占88.5%,比非贫困户高出12.3个百分点,而且大部分主要从事种植业和牧业,经营二、三产业的很少;离开本乡镇外出从业且超过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所占的比重为7.7%,比非贫困户低13.3个百分点。
  二、2001年贫困户的生产、收入和消费状况分析
  (一)贫困户生产经营状况
  1、经营规模小,生产能力较低。贫困户平均每户经营面积为6.27亩(其中耕地面积为3.26亩,其余为水面、山地和园地面积),户均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3011元,分别比非贫困户平均值低9.4%和22.9%。贫困户还由于资金不足,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制约了其生产的发展。2001年,平均每户贫困家庭粮食产量1677公斤,比非贫困户平均少19.5 %;蔬菜产量1161公斤,少42.1%;出售肉猪1头,少45.4%;出售家禽19只,少27.3%;出售水产品46公斤,少78.8%。只有水果的产量较多,户均235公斤,多21.8%。全年人均出售农产品现金收入503元,只为非贫困户的37.6%。
  2、仍以种养业为主,结构调整进程较慢。收入水平低、家低薄、非劳动力人数多等因素,制约了贫困户开展多种经营和多渠道就业。在日常生活中,贫困家庭劳动力一方面要照顾老幼、病号,另一方面文化素质较低,限制了其外出务工,要经营二、三产业也困难重重,因此,大多数劳动力只能在家从事传统的种养业。2001年贫困户中主要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比重高达75.4%,比非贫困户平均高15.7个百分点,平均每个劳动力每年从事农业的时间为230天,比非贫困户多42天,多22.3%;而从事非农业的时间只有95天,比非贫困户少36天,少27.5%。
  3、农业经济效益较低,下降幅度较大。2001年贫困户对农业的投入,平均每100元的物质生产费用(不包括活劳动投入,下同)获得的收益是174元,比非贫困户平均低16%;与其2000年获得的平均收益对比,减少32元,主要原因是2001年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损失大。从比较情况看,贫困户农业经营效益的降幅比非贫困户大得多(见表1),主要是因为受灾后缺乏迅速恢复生产和管理的能力。


表1:农业中各业每100元的生产费用获得的收益情况表

                  单位:元                              

指 标

贫困户的收益情况

非贫困户的收益情况

2001年

2000年

对比差额

2001年

2000年

对比差额

农业平均

174

206

-32

207

212

-5

1、种植业

270

295

-25

361

358

3

2、林业

411

339

72

479

364

115

3、牧业

51

130

-79

93

107

-14

4、渔业

125

203

-78

126

109

17

  表1,反映的只是帐面收益,还不完全是纯收入。对于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来说,部分村的农户不用上交集体提留,甚至农业税也由集体统一缴纳,基本就是纯收入。但对于经济落后的地区来说,农户在当年获得的农业收益中,还要拿出一部分用于上交国家税收和集体提留,剩余的才是纯收入。落后地区农民的收入水平之所以较低,贫困户较多,负担较多较重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二)贫困户的收入变动情况
  受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贫困家庭的收入来源狭窄,现金收入比重低。2001年的收入和贫困变化情况,主要有如下四个特征: 
  1、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2001年贫困户人均纯收入1191.83元,其中:来自农业即第一产业收入625.79元,所占比重为52.5%,比非贫困户高出15.9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322.52元,占27.1%,比非贫困户低13.7个百分点(详见表2)。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贫困户难以拓展经营渠道和收入门路,全年人均纯收入主要来自农业,农业收入则主要来源于种植粮食。问卷调查显示(复选题),近两年来贫困户主要靠如下6个方面获得收入(按回答率大小排列):种粮食(65.3%的家庭回答),种经济作物(34.0%),饲养畜禽(30.6%),外出务工(19.4%),养鱼(3.5%),自家开店办厂(1.4%)。


表2:贫困户的收入水平与非贫困户比较情况表

  

2001年

2000年

2001年贫困户

非贫困户

贫困户

非贫困户

贫困户

为非贫困户

(%)

比上年增减

(%)

一、调查户数(户)

2432

128

2431

129

二、常住人口(人)

12278

784

12445

745

三、人均纯收入(元)

3934.41

1191.83

3800.26

1219.34

30.3

-2.3

1、工资性收入

1604.09

322.52

1427.77

266.24

20.1

21.1

2、家庭经营纯收入

2029.86

800.27

2070.57

872.92

39.4

-8.3

 其中:第一产业收入

1440.49

625.79

1445.50

625.16

43.4

0.1

       第二产业收入

159.62

81.00

189.46

107.85

50.7

-57.2

       第三产业收入

429.75

93.48

435.61

139.91

21.8

-33.2

3、转移性收入

199.37

67.00

235.69

70.81

33.6

-5.4

4、财产性收入

101.09

2.04

66.23

9.37

2.0

-78.2

  2、非农产业收入水平低。主要反映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工资性收入低,为非贫困户的20.1%;二是家庭经营中第三产业收入低,为非贫困户的21.8%;三是财产性收入低,仅为非贫困户的2.0%。从全省来看,劳务输出是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重要门路,但有点出乎意料的是,接近20%主要靠“外出务工”获得收入的家庭也在贫困之列。这表明,贫困家庭劳动力文化程度低,不仅影响农业经营效益,而且竞争收入较高的非农就业岗位的能力也较低。家庭收入少,缺乏资金供子女接受教育,形成恶性循环。
  3、现金纯收入比重低。2001年贫困户的纯收入中,现金纯收入为734元,占61.6%,比非贫困户低20.6个百分点;实物纯收入458元,占38.4%,相应高出20.6个百分点。尽管贫困户的实物纯收入所占比重较高,但人均实物纯收入水平偏低,比非贫困户少243元。
  4、收入差距扩大。2001年贫困户人均纯收入与非贫困户相比,收入差距由2000年的1:3.1扩大为1:3.3(以贫困户为100)。主要是由于财产性收入差距扩大较多引起的。
  (三)贫困户的生活消费支出状况
  1、家庭开支入不敷出。从综合情况看,2001年贫困户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96.80元,比人均纯收入水平高出8.8%。从分户情况看,超过一半(56.3%)的贫困户,人均家庭生活消费支出超过收入水平,不少贫困户要靠吃老本或借贷来维持最起码的日常生活开支。至2001年年底,有17.2%的贫困户负债在1000元以上。而贫困户又因为贫困,要想继续借贷比一般农户困难得多,家庭生活较为艰苦。
  2、食品消费支出占63.1%。2001年我省农村的贫困户,食品在家庭生活消费支出所占比重为63.1%,高于国际公认的59%以上即为绝对贫困的标准,比非贫困户高出13.5个百分点。观察分户资料,绝大部分贫困户的恩格尔系数在0.56—0.65之间,其中恩格尔系数超过0.59的贫困户占62%。
  3、食品消费量严重偏少。从2000年和2001年的家庭消费情况看,贫困户各类食品消费量远远低于非贫困户平均水平,副食品的消费量差距更大,其中,肉禽及其制品的消费量还不及非贫困户的一半。2001年由于贫困程度增大,贫困户人均食品消费量比2000年的贫困户普遍减少,其中粮食减少7.7%,蔬菜及其制品减少2.0%,肉禽及其制品减少1.5%(见表3)。由于食品消费量特别是富含营养的动物性食品消费量普遍偏少,贫困家庭人均从消费的食物中摄取的热量、蛋白质等主要营养素,均达不到适宜量标准。

表3:贫困户平均每人主要食品消费量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斤

 

2001年

2000年的

贫困户

2001年的贫困户

贫困户

非贫困户

为非贫困户

(%)

比上年增减

%)

 

 

202.58

240.60

219.49

84.2

-7.7

豆类及豆制品

3.56

4.61

3.35

77.2

6.3

蔬菜及菜制品

88.73

121.88

90.52

72.8

-2.0

食用油

5.32

6.72

4.26

79.2

24.9

肉禽及其制品

17.65

36.23

17.92

48.7

-1.5

蛋类及制品

1.98

3.00

1.60

66.0

23.8

水产品

9.07

11.96

8.40

75.8

8.0

  4、年末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较少。由于收入水平低,贫困家庭的生活消费支出主要安排在食品支出(占63.1%)、居住支出(占10.8%)和供子女上学的学杂费(占7.9%)三方面。其他方面的支出比重很低,其中用于购置家庭耐用消费品和大件文化娱乐机电消费品的支出只有13.5元,仅占1.0%。贫困家庭平均每百户耐用物品拥有量,除黑白电视机(27.3台)多于非贫困户外,其余的均比非贫困户少。其中:彩电56台,少30%;摩托车32.8辆,少46%;电冰箱7台,少58%;洗衣机18台,少33.3%;电话机25部,少50.6%。
  (四)农村贫困的变化情况
  1、脱贫户比例略高于返贫户。根据同户资料分析,在2000年的贫困户中,有70%的贫困户由于家庭收入增加在2001年脱贫。在2001年的贫困户中,占69.5%是由于当年收入下降而返贫的。对比结果表明,2001年脱贫户的比例略高于返贫户的比例,高出0.5个百分点。2000年和2001年连续两年都在贫困之列的贫困户为39户,占2001年全部贫困户的比例为30.5%。在这部分贫困户中,有21户(占53.8%)2001年人均收入水平下降。
  2、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增大。根据同组资料分析,2001年贫困户人均纯收入1191.83元,比2000年贫困户的人均纯收入减少27.51元,下降2.3%。贫困户的贫困程度有所增大。
  三、贫困户对政府的期望
  贫困人口是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他们正在努力摆脱贫困,更希望政府给予较多的帮助和支持。在问及“您最希望政府为您家做些什么”(开放式问题)?贫困户回答的结果较为集中的是:减轻农民负担(90%的家庭回答),扶持发展生产(包括资金、技术、销售等方面,占75%),提供就业机会(43%),解决生活困难(38%)。具体来说,主要反映在如下五个方面:
  (一)提供生产资金,扶持发展农业生产。贫困户多以经营传统农业生产项目为主,风险较大、效益不高。出路在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而这是需要资金支撑的,但贫困户普遍反映农村贷款难,贫困户贷款更难。希望早日摆脱贫困的贫困家庭对农业资金的需求是迫切的,他们希望政府通过拨款或提供方便的小额贷款等,扶持他们发展农业生产。
  (二)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农业经营效益。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服务,是贫困户希望政府扶持他们发展生产谈得较多的内容之一。贫困户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如下三个方面提供服务:一是提供优良的种子种苗,打击以假冒伪劣商品坑害农民的行为。二是派农业技术员下乡,指导农民科学种养。三是提供农业经济信息,赠送一些农业科技书刊给农村,免费为贫困家庭提供学习农业科技知识的机会。
  (三)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出路。贫困家庭非农就业难有两种情形:一是劳动力被老幼、病残者所困,难以外出务工,这部分困难户希望政府在当地为他们提供一些非农就业机会。二是劳动力文化程度低又缺乏帮助,外出找工作困难,这部分困难户希望政府提供就业前培训和联系外出务工。那些有子女近年走向社会但外出找不到工作的家长特别忧心,希望政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四)提供制度规定,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减轻哪些方面的负担?贫困户反映最为强烈的是为子女读书支付学杂费太多,此外还有其他方面的收费。据调查,2001年贫困户人均学杂费支出102元,医疗费支出42元,各种税费支出33元。上述三项负担性支出176元,约占当年人均纯收入的15%。2002年1—3季度,上年在贫困之列的贫困户人均学杂费支出12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元。因此,他们希望政府进一步从制度上明确规范各种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减免教育附加费。一些没有获得政府免交学杂费资助的返贫户,希望能及时获得政府的资助。
  (五)提供生活保障,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目前,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大多数农户除土地以外基本没有什么集体保障,贫困家庭希望能及时得到政府的救济。在问及“您家尽快摆脱贫困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单选题)?贫困户回答的结果是:发展农业(38.5%的家庭回答),政府救济(37%),外出务工(21%),迁入小城镇(1%)。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部分贫困户享受到了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但标准过低,他们希望政府提高保障标准;还有部分贫困户没有享受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他们希望政府给予关注。
  四、主要结论及建议
  (一)多数贫困家庭处于基本贫困状态。根据上述分析,目前我省农村的贫困,不是绝对贫困,也不完全属于相对贫困,主要是一种介于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之间的贫困,即香港学者莫泰基提出的“基本贫困”(该学者在《香港贫困和社会保障》一书中把贫困划分为绝对贫困、基本贫困、相对贫困三个层次)。其主要特征是:初步解决温饱,但获得的收入在贫困线上下浮沉,容易脱贫也容易返贫,生活处于极不稳定状态。目前,在全部贫困户中,处于基本贫困状态的贫困家庭约占70%左右。
  (二)增收环境不好,非贫困的低收入家庭容易返贫。根据256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计算,2001年我省农户的返贫率为3.5%,比例不算高。但在贫困户中,返贫户约占70%,这个比例是较高的。根据2002年1—3季度调查资料观察估计,上年在贫困之列的贫困户部分会在2002年脱贫;上年的非贫困户中,也会有一些农户因减收而返贫,返贫户占全部贫困户的比例为65%左右。连续观察表明,由于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户稍有决策失误或遇到自然灾害就容易返贫。我们认为,目前我省农村扶贫的重点应放在抑制返贫、巩固扶贫效果上。因此,要在可持续发展的大框架下,进一步改善落后地区的软硬件环境,包括: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信息网络、调整结构提供就业机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优良的种子种苗、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等。把扶村与扶户结合起来,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三)文化程度较低,是农村贫困家庭难以摆脱贫困的根本原因。贫困户劳动力文化程度低→职业技能低→家庭收入低→难以摆脱贫困,贫困家庭的这种状态具有明显的传递性。因此,要消除贫困,首先要在教育上做文章,而且要把重点放在对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上。因为,提高贫困家庭年轻一代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对改变贫困状态至关重要。从扶贫的角度讲,政府要大力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定期选送和资助特困家庭子女进行职业技能教育和联系就业。
  (四)农产品价格持续下降,是低收入家庭返贫的经济原因。农业是贫困家庭的主业,也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但近几年农产品价格波动大变化快,最让农民头痛的是不知道种(养)什么才好。在生产和出售农产品中,只有踏准了价格波动的节拍才能获得较多的盈利机会,而这恰恰又是低素质的农民所难以把握的。因此,大多数贫困户都希望农产品能按合同销售,并且认为这是目前最好的一种销售方式(65%的贫困户回答)。因此,政府要重视扶持落后地区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带动农民走向市场。
  (五)农业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是低收入家庭返贫的一个环境原因。从近几年的调查资料看,部分人均收入略高于1500元的农户,往往是因为遇到旱涝灾害而返贫。村干部普遍反映农业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希望各级政府增加对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组织农民进行跨行政村区域的水利设施建设,如加固堤围、疏通河道等,提高农业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六)农村集体经济落后,是贫困家庭缺乏生活保障的一个社会原因。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处的区域不同,农民从村集体获得的分配收入有天壤之别。山区和其他欠发达地区,由于集体经济差,农户基本没有集体分配收入。不但如此,有些镇、村为了维持基层工作的正常进行,还向当地农民摊派,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和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大多数村干部都很想改变本村的落后现状,但困难很多,他们对政府有两个较为迫切的希望:一是希望上级政府拨款资助修建乡村公路;二是希望从资金上帮助村一级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运输业。
  (七)农村制度创新滞后,是贫困家庭为贫所困的制度原因。目前地处边远落后的山村,贫困具有一种“制度性贫困”和“区域性贫困”叠合的性质,越是边远落后的地区,制度创新越滞后,贫困发生率也相对越高。在这相扣的两环中,“制度性贫困”在农民生活中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大部分农村还没有建立起医疗保障制度,农户一旦有家庭成员患上重病就容易返贫,有长病号的家庭则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二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不完善,部分贫困家庭得不到政府的救济,生活较为困难。因此,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尽可能地将全省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从长远来说,政府的扶贫工作不仅要作好短期的经济扶持,还要作好长期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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