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动态 >> [北京]郊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调研报告
[北京]郊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调研报告

发布人:     来源:     发表时间:2006-03-02     浏览次数:    字号:    
日期:2005-07-29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近一个时期内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为了解郊区农民就业的状况,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我们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的调研。通过听取区县有关主管部门的情况介绍,与乡村主管领导、用工企业负责人以及农民座谈,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等形式,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形成如下报告。

  一、北京郊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5年一季度末,全市共有农村劳动力176.5万人,其中就业人数164.2万人,就业率93%。从产业分布看,一产从业53.7万人,占32.7%,同比增加0.1万人。二产从业39.6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24.1%;受宏观调控因素影响,同比减少1.6万人。三产从业71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43.2%,同比增加2.3万人。三个产业就业比例为32.7:24.1:43.2,与上年同期相比,一产上升了0.1个百分点,二产下降了1.1个百分点,三产上升了1.2个百分点。从地区分布看,近郊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是1:1.59:3.94,以第三产业就业为主;平原地区是1:0.76:1.04,一二三产业几乎平分秋色;山区区县是1:0.61:1.16,以一产就业为主。从历史对比看,2004年郊区农民非农就业比例比2000年上升了9.5个百分点;二三产业已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战场。随着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非农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不断扩大。2004年郊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7469.9元,其中从非农产业获得的收入达到6033.9元,占80.8%,非农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推动力。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各级组织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充分重视,并制定政策措施。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从2002年起,市政府将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列入折子工程,每年新增5万个非农产业就业岗位;2003年实际向二三产业转移7万人。2003年市劳动局和市农委联合出台了《北京市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从增加劳动力就业渠道、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制度与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指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意见。各区县、乡镇对农民转移就业日益重视。大兴、门头沟、密云等地成立 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各区县都有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部分区县的补贴政策、岗位开发政策、灵活就业政策具有超前性和探索性,对制定全市统一的政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是积极农村劳动力培训。各地加大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投入力度,开展了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如顺义区2003年财政补贴培训经费117.86万元,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22302人;2004年又新培训2.1万人。为将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持续进行下去,2004年初,市农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2004-2010年北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京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到2010年转移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65万人次的目标。2004年上半年,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区县财政实际投入2541.8万元。

  三是积极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大力发展郊区二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扩大就业空间。郊区区县在招商引资中重视吸引劳动密集型企业,安置本地区劳动力。如通州区2003年引进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295项,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10860人。大力推进民俗旅游、观光农业等第三产业发展,目前郊区有11个区县、50个乡镇、约300多个村、2.4万农户参与民俗旅游活动,约4万农村劳动力从事民俗旅游接待服务工作。加快以卫星城、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的城镇化进程,通过引进服务性行业促进就业。昌平区东小口镇推荐本地劳动力到新成立的超市做导购员、收银员、保洁员等;到巴士公司新开通的线路上做司机、售票员;安排本地劳动力进入城镇绿化队、清洁队、联防队等,在社区服务中就业。同时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2003年发展615家乡镇农产品加工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5.3万人。

  四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建立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开展乡镇职业介绍所建设,凡符含相关条件及有在二、三产业就业要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均可当地乡镇职业介绍所进行就业登记,在乡镇职业介绍所或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求职择业。用人单位招聘农村富余劳动力,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部分中心村建立起就业服务站,或明确专人负责。初步形成区县、乡镇、村三级就业服务组织管理网络。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任务仍非常艰巨。目前郊区仍有超过10万人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其中约有40%的人急于寻找工作。在已就业的人群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希望在二三产业中得到更好的工作。抽样调查表明,在一产现有从业人员中,有18.3%的人希望转向二三产业,计约9.8万人。二三产业现有从业人员中,仍有一定数量的人就业不稳定,或收入较低。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今后仍将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必须离开土地,农民就业问题将更加突出。

  2、就业竞争十分激烈。北京就业机会较多,劳动政策比较公平,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务工人员,因而在北京出现的就业机会,并不一定由北京人独得,更不一定由郊区农民获得。吸纳农民就业较多的,主要是农民经济联系密切的郊区乡镇企业,其职工的70%以上为本市农民。近年来,乡镇企业大力推行重组转制,2003年乡镇企业中个体私营企业职工人数比上年增长了18.8%。为提高竞争力,这些企业在劳动用工上逐渐实现了多元化,已不再将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作为重要目标。

  3、农村劳动力素质相对较低,要求相对较高。郊区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总体上高于全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水平。但由于各地来京务工人员一般也在当地受过相对较高的教育,因而在北京劳务市场上,郊区农民并没有明显的优势。随着技术的进步,就业岗位对劳动力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据市劳动部门对100家用人单位所提供的2560个岗位分析,对技能要求不高的岗位只有804个,约占31%。而据调查,乡镇企业中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仅占全部职工的13%,农村富余劳动力中具有专业技能的比例就更低,致使出现企业缺人与富余劳动力并存的现象。郊区农村经济相对发达,农民对就业工种和收入的期望也较高。据调查,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年薪期望值,比京郊的外地从业人员的年平均收入高出3249元。

  4、农村劳动力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有数个部门都在进行农村劳动力培训,但相互配合与协调不够,培训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有的地区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需求以及社会岗位需求动向把握不准,培训科目的设置和教学组织与就业市场结合不够密切,受训后难以找到工作,影响了培训的实际效果。有的地方对农民培训的资金支持很少,有的地方甚至没有安排培训资金。培训补贴机制有待完善,如何通过补贴调动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的积极性,达到培训效果最大化,需要进一步探索。

  5、就业服务和政策环境需要完善。在区县一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般直接涉及四五个政府部门,分属数个分管区县长领导。缺乏类似城镇失业人员的政策支持。对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使用两种不同颜色的求职证;劳动力市场对农村劳动力未做到完全放开,一些单位招工仍以城镇户口作为必备条件。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还不突出,多数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仅进行求职登记,主动开展求职服务的很少。劳动力供求之间缺乏接口,渠遣仍不畅通。据调查,农村非农就业人员通过中介安置就业的仅占3.8%。

  6、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休制有待改革。由于历史原因,京郊农民习惯于依靠集体经济组织。目前多数乡村没有进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村民只有在村集体就业才能享受本村的福利待遇,这客观上限制了村民外出自谋职业。在本村没有充足就业岗位的情况下,一人的活多人干,不仅在较高的就业率下掩盖着就业的不充分,而且也不利于农民积极的就业观念的培养。

  三、努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战略转移

  今后一个时期,郊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任务,是在扩大农民就业的同时,提高农民就业的层次。目前郊区农村未就业劳动力平均年龄42.5岁,50岁以上的占36.8%;女性占70%。因家务或伤病等原因,其中约有60%的人表示并不急于寻找工作,这部分人平均年龄46.1岁,40岁以上的占80%;初中以下学历的占82.4%。希望尽快转移到二三产业的约有5万人,其平均年龄为36.6岁,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占38.7%。郊区一产从业人员平均年龄44.1岁(年龄在40岁以上的超过75%),女性占56.5%;希望转移就业的约10万人。上述两项合计,郊区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约15万人。随着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劳动力仍将逐渐从农业中游离出来,每年还有新增劳动力约3万人。

  即使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其净转移量也不会很大,郊区在较长时间内仍会保持10余万人的富余劳动力存量。农民就业的层次也有待提高。据调查,郊区约有15%的非农就业人员从事季节性、临时性工作,农民工与用工企业(不含个体)的合同签订率仅为34.7%,相当一部分人实质上处于不稳定就业的状态。由于缺乏技能等原因,多数农民工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工作强度大,工资收入低,个别企业工人的时工资甚至不足2元。

  解决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应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从多方面采取措施。

  1、从战略高度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性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城市化的必要条件。由于人多地少的市情,以及农业生产的特点,北京2003年的劳动生产率为15243元/人,而同期北京的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为57188元/人,两者之比为3.75:1,这决定了尽管农业对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作用,但非农产业才是农民增收的主力军;只有使更多的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才能相对减少农民,进而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增加农业的积累,提高纯农民的收入。郊区的发展方向是城市化,而城市化是以工业化为产业基础的,没有农民向非农产业的大量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就没有经济基础,城市化就缺乏现实的吸引力和可能性。因此,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关键,关系到郊区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关系到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的实施。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农民转移就业的重要意义,并把这项工作当作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中之重,摆上突出的位置,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2、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就业岗位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载体。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是解决郊区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源头。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制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调整政策,应突出创造就业岗位和扩大就业的战略目标”。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是呈正相关关系,要通过发展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达到扩大就业的目的。据统计,京郊乡镇企业增加值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能创造2000多个非农就业岗位。要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合理调整经济发展目标,把提高就业率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政策目标之一。

  通过各种形式,发展郊区非农产业。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通过重组引进,增加郊区经济总量。充分利用现有的闲置或经营效益不高的厂房,进行重组置换。充分利用保留的二三产业用地,重点选择投资规模大、占地少、效益好的项目;有一定科技含量、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民就业,使之成为促进农民非农就业的基地。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第三产业在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具有其它行业无法比拟的特点。要依托小城镇,发展市场建设、,工业基她、生活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业。面向广大农村,从郊区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发展各种类型的农产品运销、农资服务、科技推广、信息咨询、餐饮商贸、建筑建材等服务业。向郊区新建居住小区、别墅区,发展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物流配送、餐饮保洁等社区服务业。面向市民旅游市场,发展民俗旅游和观光休闲农业。还可以面向首都市场,发展城市服务业。积极引导支持农民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在资金信贷、税收征缴、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实施植树造林、公共环境治理等就业工程,为山区农民和长期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3、加大培训投入,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劳动力素质是制约就业数量和层次的根本因素之一。目前郊区一产从业人员中,初中以下学历的占70.5%;未就业劳动力人群中,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仅占25.7%,与全体农村劳动力相比低11.5个百分点。目前,职业技能培训人均800元左右,适应性培训每人200元左右,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每人80元左右。而据调查,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郊区农村从业人员年平均收入可提高3000元左右,而经过培训的从业人员,其年平均收入比未经过培训的高出4500元。目前对于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还有多种支持,但从长远来看,公平的劳动力市场应该是各人群(城镇居民、本地农村居民、外来人口)面对相同的市场环境,现在北京己经取消了外来人员务工的行业限制,未来北京劳务市场的竞争会更激烈。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进而提升在劳动力市场就业的竞争能力,是解决郊区劳动力供需矛盾的关键。

  加大投入,扩大培训面并提高培训效果。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在做好劳动力供需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并认真实施。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将培训导向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定向培训、定单培训,注重培训实效,切实提高培训的就业率,争取在一定地区或一定行业形成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劳务品牌。针对不同群体,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据调查,目前郊区未就业但急于找工作的人平均年龄为36.6岁,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占38.7%。这些人年龄相对较小,学历相对较高,经适当培训后就业的机会较大。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应以这部分人及不稳定就业的人群作为培训的重点对象。在培训经费的筹措上,可以采取市财政给予补贴,区县财政拿大头,乡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助,个人适当负担的办法。为提高培训效率,应由区县政府为主,将各系统的教育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各部门按统一规划开展工作。以就业为中心开展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坚持市场化的运作原则,实行招投标择优选择培训学校,让更多的办学成果突出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探索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补贴方式。鼓励企业对职工进行提高培训及再培训。

  4、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

  搭建农村劳动力供需的平台,提高服务水平,克服由于供求信息不能对接引起的市场效率降低。建立从区县到村的农村劳动办就业服务体系。对农村劳动力资源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发放《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证》,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免费的就业咨询、求职登记、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等项就业服务。整合全市劳动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市、区县、乡镇服务的一体化,使所有乡镇就业服务网络与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信息联网、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地发布劳务供求信息。对于建立非农就业信息网络、社会机构参与非农就业工作等事业给予财政扶持。劳务派遣组织为载体,组织农村劳动力向城区、向各类企业甚至向国外输出。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目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免费培训、介绍工作等待遇;国家对接收失业人员并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对劳务派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对自谋职业人员免征有关税费,对大龄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并建立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等。应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农转居人员纳入城镇失业人员享受的上述就业优惠政策范围之内,消除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农民兴办企业应纳入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支持范围,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围。加大对农民工用工企业劳动监察的力度,对于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随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要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切实维护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

  5、加快改革,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深化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基本方向,加快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使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制度创新,真正成为产权明晰、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主体。集体经济组织要改革核算及福利分配制度,在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到社会上自谋职业。在确保集体土地承包权、收益权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土地流转,把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中解放出来。制定奖励政策,提高郊区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自觉性。逐步推进城乡保障制度一体化进程,妥善处理农民待遇、企业成本、当地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总结各方面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农村社保的有效途径,解决农民离开土地及离开企业后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开展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 下一篇: 中央财政预拨47亿元支持春耕生产
  • □ 最新文章
    普通文章  安徽:在新起点上推进扶... 06-20
    普通文章  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内... 06-10
    普通文章  湖北省大悟县整村推进连... 06-10
    普通文章  关于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 06-10
    普通文章  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的新探... 06-02
    普通文章  湖北省冰雪灾情对扶贫工... 05-07
    普通文章  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培... 04-09
    普通文章  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扶贫开发 04-02
    普通文章  农民期待“保险伞” 03-31
    普通文章  政策支持还需加大 03-31
    □ 推荐文章
    精华文章  河北扶贫开发细胞工程惠... 02-25
    精华文章  发展中国家反贫困的启示 01-04
    精华文章  做到“五个结合”扎实推... 12-30
    精华文章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将开幕... 12-30
    精华文章  世界银行《贫困评估》报... 12-30
    精华文章  成思危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12-15
    精华文章  张研农 人民日报社总编辑 12-15
    精华文章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 12-01
    精华文章  世界金融服务面向“基层... 11-30
    精华文章  辽宁:辽阳活用扶贫资金... 11-30
    □ 热点文章
    精华文章  中国的贫困问题与缓贫对策 03-02
    精华文章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11-21
    普通文章  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减贫... 02-26
    普通文章  [北京]郊区农村劳动力转... 03-02
    精华文章  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如何... 03-02
    普通文章  湖南贫困地区人口现状及... 03-02
    精华文章  张研农 人民日报社总编辑 12-15
    精华文章  试论中国农民结构性贫困... 03-02
    精华文章  对农民贫困的再认识 03-02
    精华文章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 12-01

    版权所有 © 2004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026
    本网站翻译服务由交大铭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Emailwebmaster@cpad.gov.cn 京ICP备05004663号